第十五章
我在火车上补了两章卧铺票,一张下铺,一张中铺,斜对着的。转载 自 我让李莎睡下铺,而我自己睡中铺,理由是下铺当然比中铺舒服一些方便一些,但是也有个见不得人的理由,就是我想或许在半夜的时候,我可以探出头看到什么特别的风景。
当然,我们也不可能一上车就睡觉,这车下午出发的,离睡觉的时间还早着呢。我们就坐在下铺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我好歹也算是文学院的,李莎现在学的是中文,我们还算聊得来。不过我们并没有怎么聊文学,我感觉到,李莎看的书也不是很多。其实我也是,哈哈,她显得比较安静,一般不会主动挑起话题。李莎对面是一个老太太,老太太不时的插我们的话,搞得我很郁闷。
后来乘务员推着快餐车经过这里的时候,李莎说她请我吃盒饭。她说我也就只能请你吃盒饭了。我使劲的要给钱,被她坚决的制止了。
我就开玩笑的说:“这个盒饭我不吃行不行?”李莎看了我一眼,我接着又说:“我把它带回去存起来,当做永久的纪念。”
李莎淡淡的笑了笑,说:“神经。快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
一时间,我对李莎充满了好感。不是一个猪哥对美女的那种垂涎三尺的纯肉欲型的好感,我觉得我几乎要喜欢上她了。虽然我觉得我理想的伴侣应该是一个貌不惊人,也没有什么特长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人,可是谁会拒绝美女呢?我这种感情是相当单纯和崇高的,尽管我总是会回想起她那天穿着白色小背心和小短裤的样子。
吃完了饭,李莎又给我削苹果,苹果是她背包里的。我看着她的手,她的手背既纤细又光洁,看上去非常的漂亮,但是手心就显得有点粗糙了,尽管我没有得到那双手的抚摩,可我看得出来。她也没有留指甲,十个指头都剪得干干净净。这没有什么好奇怪,因为我知道她就是靠自己打工挣生活费的,要是她的手一尘不染那才是怪事呢。
李莎削好了苹果,还丝毫不嫌费事的把苹果切成小块,再削去里面的核,然后再整齐的放在纸巾上。对面那个老太太就说:“小伙子,你好福气,你看你女朋友多会照顾人啊。”
我就恬不知耻的说:“那是,要不您老也来一块?”
李莎只是笑笑,并没有揭穿我。一时间,这让我想入非非。可是大力哥说过,除非她瞎了眼,否则像她这样的女孩不可能喜欢我。我一向都觉得大力哥的话很有道理。难道说,我走了这种千年不遇的狗屎运了?
李莎拿出了一个MP3来,问我介不介意她听听歌。我当然不介意了,不过我看她的Mp3好像很旧的样子,估计是那种内存不超过256兆的老款机子。现在的大学生谁还用这种东西啊。她的朴素真的深深打动了我,因为就像大力哥说的那样,只要她愿意,找一个给她买下快餐店的人都不是问题。而她和肖濛那种拼命想证明自己但是又显得很矫情做作的做派又是那样的不同。我送不了她一家快餐店,可是,我决定回去以后买一个新出的Oppo的MP4,尽管那对我来说并不便宜。
大力哥一定会觉得我傻。因为我自己都觉得。其实不管我做什么。也别指望能泡到这样地。但是我第一次产生了一种丝毫可以不计较后果对一个人好地冲动和欲望。这违背我一直以来地生存和生活哲学。但是人嘛。总会有个时候情不自禁一把地。
李莎就坐在窗边听歌。而我一直盯着她看。想想吧。在肖濛地面前我地目光是那么地猥琐和怯懦。为什么在李莎地面前。我却能这么单纯和大胆呢?火车已经驶进了一片黑暗之中。但是有时候也会有灯光飘进来。或者停靠在什么小站地时候。外面地灯光直接地洒进来。我就这么看着她。真恨不得这条路永远也不要走完了。
李莎知道我在看她。只是有时候对我笑笑。唉。她笑得那样清新动人。让我地各种犯罪念头都情不自禁地消失了。这倒不是说我把她当做了圣女。而且我也不是情圣。我只是觉得她真地好动人。
后来夜深了。车厢里也熄灯了。我就爬到了我地中铺睡觉。不。我根本睡不着。尽管我觉得我似乎有点猥琐和龌龊。可我还是忍不住探出头去偷看李莎。她用被子搭在身上睡了。是侧向我这一边地。大家都知道。火车上即使熄灯。也还是有光线地。我就借着那个光线。看到了她光洁地脖子和领口里面一点点地风景。为什么她不把她地衬衣扣子再解开一粒呢?而我也总是情不自禁地把自己地目光停留在了那鼓鼓地山峰上。
尽管我平时是那么地能睡。可这一趟旅程。我一分钟也没睡着过。在市遭遇地那场惊心动魄地故事。完全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我从极度后悔我跑到市。转而万分地庆幸我到了市。更重要地是。如果我多停留哪怕一天。才真正是白来了。
我们是清晨5点多下地车。又回到了我熟悉地这个城市。天空正下着小雨。在这样地清晨。天气就显得很冷。不幸地是。李莎带着外套。反倒是我。只穿着一件长袖地T恤。我们冒着小雨跑到火车站外面。打车到前面地公交车站——要是直接打车回去。那就太贵了。
最早的一班公交车是六点开的,整个车上几乎就只有我们两个人,这难道不比打车更浪漫吗?我们坐在空空荡荡的车里,窗外流进这个城市繁华而迷人的灯光。
我真想把她搂在怀里,想得要命。这种感觉让我觉得有些迷乱,也有些甜蜜。她就坐在我的身边,安静得像一只还在熟睡的小动物,额滴神啊,这不是折磨我吗?要不你再给我一点力量,让我非礼她好了。那一刻我甚至觉得我就要不顾后果的这么做了。
可我还是什么都没做。唉,我为什么要有这狗屁的自知之明呢?就算我这个人一无是处,烂泥糊不上墙,做成功人士那已经没指望了,可是做一回流氓都做不来吗?我从来都为我的胸无大志理直气壮,但是这一次我真是很讨厌我自己。要知道,这样的机会恐怕这辈子也不会再有了。
一直到我们回到了我们租屋的那个小区,我还是什么都没有做成。天已经大亮了,我本来想送她上他们那栋楼,可是我只是把她送到楼下,她就婉言的提醒我不用再送上去了。
我沮丧,我无比的沮丧。我没有发现我们楼下还停着一辆标志207CC。当我看着李莎最终消失在单元门里面而无比伤感的转过身往自己住的那栋楼走回去的时候,那辆207CC突然启动,并且向我冲来。
我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我的第一个反应是,难道那个虎哥又改变了主意,派人来杀我灭口?
当然,我们也不可能一上车就睡觉,这车下午出发的,离睡觉的时间还早着呢。我们就坐在下铺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我好歹也算是文学院的,李莎现在学的是中文,我们还算聊得来。不过我们并没有怎么聊文学,我感觉到,李莎看的书也不是很多。其实我也是,哈哈,她显得比较安静,一般不会主动挑起话题。李莎对面是一个老太太,老太太不时的插我们的话,搞得我很郁闷。
后来乘务员推着快餐车经过这里的时候,李莎说她请我吃盒饭。她说我也就只能请你吃盒饭了。我使劲的要给钱,被她坚决的制止了。
我就开玩笑的说:“这个盒饭我不吃行不行?”李莎看了我一眼,我接着又说:“我把它带回去存起来,当做永久的纪念。”
李莎淡淡的笑了笑,说:“神经。快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
一时间,我对李莎充满了好感。不是一个猪哥对美女的那种垂涎三尺的纯肉欲型的好感,我觉得我几乎要喜欢上她了。虽然我觉得我理想的伴侣应该是一个貌不惊人,也没有什么特长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人,可是谁会拒绝美女呢?我这种感情是相当单纯和崇高的,尽管我总是会回想起她那天穿着白色小背心和小短裤的样子。
吃完了饭,李莎又给我削苹果,苹果是她背包里的。我看着她的手,她的手背既纤细又光洁,看上去非常的漂亮,但是手心就显得有点粗糙了,尽管我没有得到那双手的抚摩,可我看得出来。她也没有留指甲,十个指头都剪得干干净净。这没有什么好奇怪,因为我知道她就是靠自己打工挣生活费的,要是她的手一尘不染那才是怪事呢。
李莎削好了苹果,还丝毫不嫌费事的把苹果切成小块,再削去里面的核,然后再整齐的放在纸巾上。对面那个老太太就说:“小伙子,你好福气,你看你女朋友多会照顾人啊。”
我就恬不知耻的说:“那是,要不您老也来一块?”
李莎只是笑笑,并没有揭穿我。一时间,这让我想入非非。可是大力哥说过,除非她瞎了眼,否则像她这样的女孩不可能喜欢我。我一向都觉得大力哥的话很有道理。难道说,我走了这种千年不遇的狗屎运了?
李莎拿出了一个MP3来,问我介不介意她听听歌。我当然不介意了,不过我看她的Mp3好像很旧的样子,估计是那种内存不超过256兆的老款机子。现在的大学生谁还用这种东西啊。她的朴素真的深深打动了我,因为就像大力哥说的那样,只要她愿意,找一个给她买下快餐店的人都不是问题。而她和肖濛那种拼命想证明自己但是又显得很矫情做作的做派又是那样的不同。我送不了她一家快餐店,可是,我决定回去以后买一个新出的Oppo的MP4,尽管那对我来说并不便宜。
大力哥一定会觉得我傻。因为我自己都觉得。其实不管我做什么。也别指望能泡到这样地。但是我第一次产生了一种丝毫可以不计较后果对一个人好地冲动和欲望。这违背我一直以来地生存和生活哲学。但是人嘛。总会有个时候情不自禁一把地。
李莎就坐在窗边听歌。而我一直盯着她看。想想吧。在肖濛地面前我地目光是那么地猥琐和怯懦。为什么在李莎地面前。我却能这么单纯和大胆呢?火车已经驶进了一片黑暗之中。但是有时候也会有灯光飘进来。或者停靠在什么小站地时候。外面地灯光直接地洒进来。我就这么看着她。真恨不得这条路永远也不要走完了。
李莎知道我在看她。只是有时候对我笑笑。唉。她笑得那样清新动人。让我地各种犯罪念头都情不自禁地消失了。这倒不是说我把她当做了圣女。而且我也不是情圣。我只是觉得她真地好动人。
后来夜深了。车厢里也熄灯了。我就爬到了我地中铺睡觉。不。我根本睡不着。尽管我觉得我似乎有点猥琐和龌龊。可我还是忍不住探出头去偷看李莎。她用被子搭在身上睡了。是侧向我这一边地。大家都知道。火车上即使熄灯。也还是有光线地。我就借着那个光线。看到了她光洁地脖子和领口里面一点点地风景。为什么她不把她地衬衣扣子再解开一粒呢?而我也总是情不自禁地把自己地目光停留在了那鼓鼓地山峰上。
尽管我平时是那么地能睡。可这一趟旅程。我一分钟也没睡着过。在市遭遇地那场惊心动魄地故事。完全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我从极度后悔我跑到市。转而万分地庆幸我到了市。更重要地是。如果我多停留哪怕一天。才真正是白来了。
我们是清晨5点多下地车。又回到了我熟悉地这个城市。天空正下着小雨。在这样地清晨。天气就显得很冷。不幸地是。李莎带着外套。反倒是我。只穿着一件长袖地T恤。我们冒着小雨跑到火车站外面。打车到前面地公交车站——要是直接打车回去。那就太贵了。
最早的一班公交车是六点开的,整个车上几乎就只有我们两个人,这难道不比打车更浪漫吗?我们坐在空空荡荡的车里,窗外流进这个城市繁华而迷人的灯光。
我真想把她搂在怀里,想得要命。这种感觉让我觉得有些迷乱,也有些甜蜜。她就坐在我的身边,安静得像一只还在熟睡的小动物,额滴神啊,这不是折磨我吗?要不你再给我一点力量,让我非礼她好了。那一刻我甚至觉得我就要不顾后果的这么做了。
可我还是什么都没做。唉,我为什么要有这狗屁的自知之明呢?就算我这个人一无是处,烂泥糊不上墙,做成功人士那已经没指望了,可是做一回流氓都做不来吗?我从来都为我的胸无大志理直气壮,但是这一次我真是很讨厌我自己。要知道,这样的机会恐怕这辈子也不会再有了。
一直到我们回到了我们租屋的那个小区,我还是什么都没有做成。天已经大亮了,我本来想送她上他们那栋楼,可是我只是把她送到楼下,她就婉言的提醒我不用再送上去了。
我沮丧,我无比的沮丧。我没有发现我们楼下还停着一辆标志207CC。当我看着李莎最终消失在单元门里面而无比伤感的转过身往自己住的那栋楼走回去的时候,那辆207CC突然启动,并且向我冲来。
我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我的第一个反应是,难道那个虎哥又改变了主意,派人来杀我灭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