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生死一线间

   穷逼怎么啦?

  穷逼也一样可以生活!穷逼也可以过得很潇洒!

  林东坐在小桌子前,一边打呵欠,一边跟端着满满一盘子早点的萌货打招呼:“早。”

  “大叔,现在都几点了,还早?我们都准备吃午饭了。”萌货虽然喜欢吐槽,但对林东还是不错的,一是因为林东的暴吃暴喝能给她的微|博直播挣粉丝,二是给小店创收,三是可以诛邪镇恶兼改良社会风气……自上次卷毛哥受到林东的谆谆教导后,现在整条街的面貌都变了,就是住在这里几十年的老街坊亦不敢相信自己的眼晴,现在不仅扒手小偷绝迹,而且何金水和歪头他们还天天过来帮忙扫大街,地面干净得想找颗烟头都难。

  “有人请吃饭,感觉真好。”林东忽然觉得穷逼也很快乐,最少容易满足。

  “大叔你的手机好老土……”萌货趁林东不注意,偷偷的拿起他的手机,快速输进自己的号码,又轻轻的按了一下拨打。

  “你懂啥,我的手机这叫结实耐用,必要时可以当板砖用,真正的多功能手机。”林东现在左右开弓,只顾大吃大喝,懒得多作解释。萌货批评手机老土只是转移注意力,偷林东的手机号码才是目的,她一看得逞,调皮地吐了吐小粉舌,赶紧转身溜走。

  大街上逛一圈。

  尤其玉石街,那间悠悠小屋也不知为何,一直没开门,林东来这里溜达了好几圈,也没有再看见那个颇似飘渺仙子的店主妹子。

  也许是没有缘分吧!

  林东最可惜的是那个墨玉葫芦没有弄到手,炼了那么多黄金,要是妹子肯换,那么一切就简单了。林东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黄金了,当然,其实他也不算很缺钱,天天有人请吃饭不说,兜里一空,还可以找个像祥麒那样的黑心老板谈谈交情,这种小日子过得不要太惬意!

  还没有炼金前,他还没有这种意识,等炼完金,有一大堆金子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还是做个穷逼更加快乐。

  什么叫别扭?

  他这种人就叫做别扭!

  中午毫无意外还是回来萌货这里开饭,有萌货在一旁捣乱,林东发现好像自己的干劲更足,饭量有增。

  街角,歪头大汉和小个子何金水他们又在探头探脑。

  他们很苦恼。

  因为一直没有机会接近林东。

  没有借口,就这样走过去,会不会被秒杀呢?这个谁也不敢保证!毕竟霸王龙的心思谁也猜不了!

  幸好上面老大很有耐性,没有限定时间,所以几个倒霉的家伙,只能从别的地方着手,准备用迂回战术,用当年农村包围城市的办法,慢慢的,一点一点的接近林东这头人形霸王龙。

  “木头同学,中午一起吃饭吧!”班长大人经常操心林东的吃饭问题,到了十二点,保证准时来电,不是约林东吃饭,就是提醒林东开餐。之前她去欧洲旅行那半个月,原来是林东的放风假期,等她一回来,林东的好日子终于到头了。

  “不了,我懒得动。”林东打了个饱嗝。

  “那我和小姨吃大餐去了,拜拜。”班长大人本来还想逗逗木头同学的,但她那边有事,催得紧,只好匆匆的挂了。

  午餐暴吃一顿。

  肚皮沉甸甸的林东决定来个饭后散步。

  看看周围有没有土豪或者绿茶婊之类生物的存在,最好来个特嚣张的那种,增加一点逆袭打脸的兴奋度。

  很可惜。

  走了几条街,林东也没有发现目标。

  土豪肯定有很多,但撞在林东手上的倒霉鬼却没有。

  “这日子越来越难过了,怎么就没有人冲红灯,用七十码的车子撞我呢!”整天想惹是生非,可是奈何怎么也碰不上的林东,唉声叹气的,在他看来,现在兔民们的素质其实提高了很多,要换以前,稍微有点钱的人的眼睛都长在头顶上。

  “狗狗乖,别靠近那,脏。”有个衣着时髦打扮入时的年轻女子牵着一条哈士奇走过来。

  “哎,好机会。”林东的心理很阴暗。

  他的想法是。

  假如那条哈士奇要是敢狗眼看人低咬了身边这位民工兄弟一口,那他就当场发飚,一把逮住那个女的,给她两个选择,一是让民工兄弟反咬她一口,二是让民工兄弟咬她的狗一口。

  鉴于某些不可告人的原因和溺爱,也许那个女的会作第一种选择。

  民工兄弟当街逆袭白富美?

  感觉好像还不错!

  在林东同学心里yy得很爽的时候,那条一个月的用度就远远超过民工兄弟一年收入的哈士奇,用它眼睛的五分之一,轻蔑地瞪了面前几个可怜的生物一眼。那个民工兄弟立马触电那般,整个缩到一旁去,赶紧让出身边的路灯。

  哈士奇大人神态高傲地走上前,抬起后脚,在上面随意地洒一点液体,标上自己的徽记。

  以昭示这里是它的地盘。

  对于一身运动服球鞋满是灰尘纯粹学生模样的林东,哈士奇大人连用狗眼稍微扫瞄一下的兴趣也没有。它的神气就像大公司的老总,带着漂亮的女秘书,傲慢地巡视着自己的领地。

  林东看了看民工兄弟,又看了看那哈士奇远去的身影。

  忽然有点弄不明白,究竟谁才是人?

  谁才是狗?

  “啊,兄弟,你喜欢吃狗肉吗?”林东觉得也许自己请他吃一顿狗肉煲,可以树立下这位民工兄弟的作为人类的一点自信心。

  “千万别!”民工兄弟一听就着急了,他拦住林东的话头,双手连晃:“在城里你不能说吃狗,不得了,这城里的狗可是不得了的,不是丈夫就是儿子啥的,宝贝得很!千万别提一个吃字,要是让人听到,那麻烦就大了,上次我老乡喝多了几杯马尿,跟我们吹嘘几句狗肉的味道,让一个路过的城里人听到了,唤来一大帮人,把我们几个打个半死……”

  “这还是我们的大兔朝吗?”林东差点怀疑自己回归错了世界。狗肉他不爱吃,但也不反对别人的爱好,存在就是合理嘛。猪牛羊鸡鸭鹅,这些都是肉食,都能吃,人们爱吃啥吃啥,反正只要不吃人就行了,怎么到狗这里就不行了呢?

  再说,讲一句吃狗,又不是真吃,就让人围住暴打,还有天理吗?

  其实这件事,林东稍微敏感了一些。

  在这世上,人不如狗早是铁一般的事实,完全无须大惊小怪。

  不过,可能是当年穿越初期让某条巡山犬追赶得满山跑的阴影还在,所以对林东来说,激动点也情有可原。

  想惹事生非不成。

  反而让一条高贵的狗弄得很是郁闷的林东同学,格外无聊地走在大街上,就在他准备穿过一个街口时,突然有辆车子不顾红灯,疯狂加速,直冲了过来,吓得过马路的行人惊叫四散,争相躲避。

  林东心头一喜,终于有伸张正义的机会了。

  七十码。

  传说中的七十码有木有!

  等车子停下,将那个酒驾的孙子揪出来暴打一顿,缓解下刚才被狗鄙视了的郁闷。

  正想得心花怒放,猛然有种恐怖的感应,袭上心头,林东此前关闭掉的‘鹰眼’自动开启,眼睛瞬间高速锁定了一个目标。那是个黑洞洞的枪口,前端装着一个消音器,自车窗后伸出,指向自己。

  卧槽!

  是谁要杀自己?

  难道是那个什么笑面虎?

  自己身为一个学生,根本不可能有别的仇家,除了那家伙之外……思维在脑海电光石火般的一闪而过,林东身体在生命受到威胁下,自然作出反应,整个人飞身而起,在半空中迅速翻滚,减少敌人的射击面积以及增加移动目标的不稳定性。

  幸好修炼了星河九天诀,要不然,没有鹰眼和提升数倍的身体素质,遇上这种当街开枪的疯子就抓瞎了。

  灼热的子弹擦着脸颊飞了过去,吓得林东头皮阵阵发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