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借

“还没有找到?发动各级派出所去找嘛,相信群众,发动群众,这是我们很优良的传统呀,拜托,胡旅长,胡将军,胡首长,我等着那玩意救人呢。”

 刘云飞放下电话,每个早晨他都要这样騒扰一下胡万里,可是每次都是带着满满的希望,得到的答案却很无奈,时间久了难免有些沮丧,有时候他甚至冲动的想回去自己找,可是成千上万人找不到,自己又有什么办法呢,找东西,自己还真不是强项。

 “云飞,快起来。”林若雪又一次冲进门来,每次都这样,大早也这样,你就不怕我没穿衣服嘛,刘云飞甚至都想过用对付焦可薇那招来吓吓这个野蛮女友。

 “又怎么了?”刘云飞拉过被子挡住只有裤衩的毛腿。

 “快穿衣服,九叔刚打电话来,请我们去他家喝早茶。”林若雪看来是从自己床上直接冲到刘云飞床上来的,粉色的吊带挺紧身,别指望可以从任何角度一睹青光,刘云飞也只能用眼光去感受一下她胸罩的形状,虽然防备森严,不过前胸暴露的大片雪白还是非常引人入胜,美不胜收,那S型的完美胸部,露出的一截晶莹玉腿,都足以让男人神魂颠倒。

 如果换作其他女人,刘云飞这个色狼早就软磨硬泡的成就好事了,就算对方不愿意,他也会说些极其儿童不宜的话题勾引一下对方。

 不过有些奇怪,刘云飞自己也奇怪,怎么对林若雪就没有那个想法呢?尤其是看见她那无瑕的面容时,刘云飞都会觉得自己的渺小,控制不住的强烈自卑,觉得这个世界根本没有人可以配得上这样的女神,觉得男人身体的丑陋,觉得哪怕心里有一丝下流的想法就是亵渎了女神。

 也不知道其他男人是不是这样的想法,如果是,那么方正华这样的人渣又怎么敢产生那么无耻的念头呢,又或者是背着林若雪产生的念头?可是如果真的和林若雪亲热时,突然产生这样的自卑感,那亲热又如何继续呢?

 看见刘云飞眼光在自己身上游移不定,林若雪怒道:“喂,你看够了没有,快起床打扮整齐,九叔请喝早茶,多少人想都想不到呢。”

 “神经,多少人,是不是香港人没钱喝早茶的太多了?他又不是巴菲特,就算是巴菲特,我还要考虑…喂,你,啊!”早听这丫头说自己飞拖鞋有一手,还是第一次亲身体验,果不其然,不但飞的准,而且会双飞,先抬脚踢出的一只是幌子,速度极慢,当刘云飞判定方向躲闪时,另一只脚上的拖鞋也飞来了,而且后发先至,让人无法躲闪。

 “哈哈哈哈。”林若雪娇笑着走过来“让你废话,任你如何厉害也躲不开我这飞鞋绝技。”

 “你脏不脏,把鞋往别人脸上扔,真是怕了你了。”

 “快点把鞋给我,我要回屋洗漱了。”林若雪说完把光裸着的右脚踩在刘云飞的床边。

 白里透红的玉足,很是小巧,象一件玉雕大师打磨经年而作成的艺术品,纤细的脚踝,滚圆的后跟,一颗颗珍珠一样的脚指,难怪现在有什么恋足一族,象林若雪这样的小脚,刘云飞只觉得自己语言太贫乏,用再好的词都形容不出的美妙。

 如果换作其他女人,刘云飞早就伸出虎爪先摸摸,或者扑上去亲吻几下,可是对着林若雪,他真的不敢,就连帮她套上鞋,刘云飞都觉得手指在颤抖。

 “快点啊,楼下等你,5分钟。”林若雪的脸也有点红,转身又风一样的跑了。

 唉,原来美到极至是可以荡涤人内心的灵魂的,林若雪这样的女人绝对是让人远观,而不敢亵玩的。可是刘云飞又想到,如果她以后有了男人,那男人的日子又怎么过?每天只看不摸?看是24小时都不够,摸是指头都不敢伸,难道就这样不吃不喝,每天傻看着?那一定是个超级倒霉蛋,搞笑。

 掀开被跳下床,这时,门又无风自开了。死丫头又回来了?刘云飞又跳回床上,用被子挡住毛腿,和林若雪那玉琢冰雕的腿比起来,自己这腿真的好丑。

 还好,进来的不是林若雪,是林若雪她爸,也对,林若雪不会那么斯文的开门,刘云飞松开拉着被子的手,没准林龙那腿比我毛还多呢。

 “云飞呀,嘿嘿,呵呵。”

 老小子八成有病吧,一大早装二傻子玩“林伯,早啊。”

 “哦,早早早,其实呢,这是,其实,就是。”

 刘云飞笑了,有事求我来了,除了跟钱姨上床,其他事倒也没什么“林伯,有事您说话,又不是外人。”

 “啊?”林龙被他不是外人搞的一楞,随即又笑了“本来就不是外人,云飞,林伯我找你借点东西来了。”

 “请讲。”借什么?借钱,借火,借光,貌似难度不大,最好是借种。刘云飞当着林若雪不敢胡思乱想,面对林龙可是任何心理压力都没有。

 “借枪。”

 “啊?”刘云飞心里正想的龌龊,听了这话,慌忙又拉过被子挡住裤衩部位,今天真够邪性,怕什么来什么。

 林龙看他的动作有些尴尬“云飞,你这是干吗,我是借手枪,不是你那个枪。”

 “哦。”刘云飞也是尴尬万分“林伯,你想玩枪?香港不是有射击俱乐部,枪支中心。”

 “不是,防身,最近和胜堂还不太安生,有备无患嘛。”

 “可是白胖子不是在保护你嘛?”

 “不怕一万也有万一嘛,不到关键时刻,我绝对不用,放心吧,伯父这么大人了,就算警察查到,也绝不说你,你这都不相信林伯?”

 林龙这样说,刘云飞还真不好意思拒绝,手随便在被子里乱摸了一下,从光玉简取出一把中情局特工专用的微型手枪。

 “林伯,这是一把中情局特工专门随身携带的,因为市面上没有,我也说不清什么型号,你看又小巧,又方便,特点是方便藏匿,射击声音小,精度高,无后座力,每个弹夹8发子弹。”

 林伯把枪又推了回来“不是这把。”

 “啊?”

 “我听若雪说你那把大枪,厉害,一下就弄的黑社会胆战心惊,叫什么沙漠之狐。”

 “是沙漠之鹰。”沙漠之狐是隆美尔,刘云飞把微型枪放回去,拿出沙漠之鹰。

 “对对对,就是这枪。”林龙抓着枪管一把扯过去,就塞进口袋,那枪实在是大,黑色的枪头还露在西服口袋外。

 “林伯,你干什么非要这枪,这枪威力很大,后座力也大,不会用的人手腕会受伤的。”

 “我会用,我拍的枪战戏多了去了,就是威力大的才可以吓唬人。”

 刘云飞还是觉得不对劲“您不会是想杀人吧,有话好好说呀,就是深仇大恨,让小侄出手呀。”

 “哎呀,你怎么信不过你伯父,我年纪比你的双倍还大呢。”

 “不是,就说您刚才接枪的姿势就不对,怎么能抓钱管,万一走火就打着自己了,您放口袋里也要枪口向下。”

 “罗嗦,知道了知道。”林龙目的以达,不再多言,转身就闪人了。

 刘云飞洗漱完毕穿好正装,来到楼下,林若雪已经在等待了,两人打闹着上车离去。

 “若雪,你爸早上跟我借了一把枪。”

 “我知道,他和我说过了。”林若雪继续开着车。

 “你爸要枪干什么?”

 “你没看出我爸这人胆小呀,他要枪壮胆,没枪他说都不敢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