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
辰瑶喜欢在这样慵懒的午后,坐落在咖啡的窗口,一缕阳光闲闲散散地洒落进来,左手扶着下鄂,若有所思地搅拌着杯中的咖啡。
谭暮一进咖啡屋,还未待服务员带领,便已经看见窗口下的辰瑶。从他的角度,他看到她的侧影,淡淡的阳光洒落,看起来有些不真切。
他有些失神,轻轻地走过去,似乎有些怕惊扰到她的沉思。她刚好转过头,看到他含着笑意走过来,其实谭暮有一点像那个高中时的男生。
哪里像?她说不好。仅仅因为同样有长长的刘海?或许相似的是这二个男孩同样让自己的心离家出走了?
“你等了很久了?”谭暮略有些歉意。看看手表,自己也没迟到呀!
“没有,今天坐车太顺利了,把我算好的等车时间都省了,所以早到了。”
相视而笑。服务员拿来菜单。他也没看,看了看辰瑶捧在手心的咖啡“和她一样吧。”
“你不知道我喝的什么,你就敢和我一样。”她想起洛阳最不喜欢喝她这种苦得比黄莲还苦的咖啡。说一杯咖啡就要三十八块,又苦得比中药还难喝。还不如喝三块钱的珍珠奶茶呢!洛阳也不喜欢咖啡厅,他说那是外国人的情调,在咖啡厅一坐能坐上一天,可是中国人恨不得吃个早餐都是跑着吃,清晨上班时,满大街都是药着包子,啃着粢饭的上班族,后来辰瑶仔细观察了下,还真的像洛阳说的那样。
可是辰瑶很喜欢咖啡屋,尤其这家“心语咖啡屋“,复古的设计,忧伤的音乐,有大面的落地窗,坐在窗口,看着街口的人来人往,那些或老或少、或美丽或平凡、或喜或悲,或匆匆或悠哉,形形色色的行人,想像着他们各自的故事,工作了吗?做什么的?结婚了吗?有孩子了吗?
辰瑶发呆的样子总让谭暮也不自觉地迷离起来“辰瑶,”
他呢喃换了一声,却又不知道说什么,有时候很多感觉自己也理不清楚。
辰瑶看向谭暮,发现谭暮比她想象的还要白,她一向不喜欢太白的男人,可此时的谭暮白得恰到好处。
“谭暮,你为什么喜欢钓鱼?不觉得很浪费时间吗?”
谭暮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样问“你觉得浪费时间吗?你不觉得鱼上钩的时候很有满zu感吗?”“我喜欢鱼上钩的感觉,很有成就感。就像做菜一样,做菜的过程是种美好的享受。美味的菜通过自己的手呈现在桌上,看着别人的连连赞口,那就是最大的幸福。如果自己给自己做菜吃,我宁愿吃泡面。有些东西美的是过程。”
辰瑶从来没想过做菜原来是种享受,她很少下厨,她家的厨房是母亲的天下,她偶尔进一次也只是洗洗简单的菜,唯一会做的菜就是炒鸡蛋。
洛阳也不会做菜,从来没看到洛阳做过一次菜。
“谭暮,那你除了喜欢钓鱼,喜欢做菜之外还喜欢干什么?”
这小尼子今天是怎么了?问题还特别多,他笑笑“打游戏呀!网络游戏,暴力游戏,杀人游戏,我都爱玩。”
辰瑶没玩过这些游戏,她玩的也不过是些QQ里的双扣,斗地主,暴力游戏?杀人游戏?听起来好像挺血腥,她有些无法想像挺温文儒雅的一个男孩子玩起这种杀人游戏,不知道会不会眼睛充满血丝,满口出脏话?
“我知道你喜欢干什么?”
“啊?”
“你呀,最喜欢就是发呆,走神。”他笑笑,想起她和郁琪同学,应该也有二十五岁了吧,怎么还像高中生白日做梦般老出神。
“我猜你,以前学习一定不好,这么爱走神,课中一小时你能集中jing神呀?”
她撇了撇嘴,有些不满“谁说我学习不好。”不过声音有些轻,明显底气不足,的确,她的理科成绩一塌糊涂,只有文科勉强支撑门面。能和洛阳上同一所大学,也是文科成绩拉了很多分,但专业只能选择相对分数低些的文秘专业。
说话间,服务员已端来咖啡,他没加糖,直接饮了一口,略蹙眉,她笑开了“很苦吧?这种咖啡豆是最苦的,不加糖苦死你。”辰瑶有些幸灾乐祸。
“我就爱这种苦味。”他一挑眉也不服输道。
辰瑶看见桌角放置着小册子,翻开一看,竟是些五花八门的心理测试题,粗粗看下,大多还都是情感测试题。
这倒有趣,便一道道念给谭暮做,无意间,谭暮的性格似在那些似真非真,似假非假的测试中渐露出来,每做一题,她都暗暗心里记下,谭暮原来喜欢这样的女孩,谭暮性格原来是这样的,谭暮的感情原来会这样。
“只有你们女孩子才信这些。”
不知觉中,窗外的天暗沉了下来,咖啡屋关上了灯,服务员点来了蜡烛,明黄的灯烛下,谭暮的脸也泯烁不定,辰瑶发现谭暮的睫毛有些浓密,下垂着,谭暮真的很帅,辰谣心里想着。
辰瑶起身去洗手间,看向镜中的自己,是咖啡屋的暖气打得太暖了,双颊泛着红晕,好像酩醉般,白里透红,估计是这样的概念吧!辰瑶有些自恋,她有条件自恋,她从来都是漂亮的女孩子。不然洛阳也不至于爱了她十几年吧,辰瑶这样想。
怎么又想起洛阳,她一天之中要多少次想起洛阳,似乎才发现原来洛阳不知觉地刻入心底,钻入骨髓,连带五脏六腑,都是洛阳。
出来再看到谭暮时,辰瑶的负罪感又来了,便拿起外衣。“谭暮,我们走吧。”
谭暮没有招唤服务员过来结帐,而是自己跑去吧台结了帐。
和谭暮从温暖的咖啡屋出来时,秋季晚间的风已经有了些初冬的凉意,可此时辰瑶觉得这风清透明亮,十分渗人。
“我送你回家。”谭暮在一边说道。
送回家?这么晚了,她还没有回家,她的母亲肯定在门口张望着吧,不能让母亲看到谭暮。可是看着谭暮一脸的坚持,似乎不容拒绝。一个稍有绅士的男子是不会让与他约会的女孩在晚上独自回家的。
辰瑶顺从地跟着谭暮走,谭暮的交通工具是那辆摩托车,这让辰瑶很为难,她不知道怎么样既能坐稳又能保持距离。
谭暮跨上了摩托车,辰瑶在踌躇中也骑了上来,手还是不自然地四下寻找扶手处,谭暮有些气恼,半转过身看向一脸忸怩的辰瑶,从身后拉过她的双手,环住自己的腰处,几乎半个身子都紧贴近谭暮,那是除了洛阳外,从来没有过的亲近,辰瑶迅速地弹开,跳下车“我自己回家。”
谭暮有些莫名的气愤,难道这对她来说是种轻浮?难道在她的眼里他是个登徒浪子?他追上她,反手抓住她的手腕“辰瑶,你干什么?”
辰瑶看着谭暮迷雾般的眼神有明显的挫然“谭暮,我…”
“辰瑶,我喜欢你,从第一眼看见你开始。”他的眼里有些迫切的悸亮,
辰瑶看到刚好回家53路车正偏好驶来,辰瑶挣扎开谭暮的手,落荒而逃。
看向窗外,妖治的夜色下,谭暮还站在刚才的位置上,茫然而萧凉,她想起电视剧中,在这样的夜晚应该会下点小雨,而自己应该是下车,不顾一切冲过去,抱住他,吻着他,将剧情推到gao潮。
可是这不是一场戏,她有她的生活,有她的洛阳,她和谭暮只能是个美丽而错误的邂逅。
辰瑶觉得自己的鼻子发酸,眼睛发胀发糊,闭上眼,眼角的泪轻溢出来,缓缓落下,滴在她的手心,温温的,心却凉凉的、酸酸的。
谭暮一进咖啡屋,还未待服务员带领,便已经看见窗口下的辰瑶。从他的角度,他看到她的侧影,淡淡的阳光洒落,看起来有些不真切。
他有些失神,轻轻地走过去,似乎有些怕惊扰到她的沉思。她刚好转过头,看到他含着笑意走过来,其实谭暮有一点像那个高中时的男生。
哪里像?她说不好。仅仅因为同样有长长的刘海?或许相似的是这二个男孩同样让自己的心离家出走了?
“你等了很久了?”谭暮略有些歉意。看看手表,自己也没迟到呀!
“没有,今天坐车太顺利了,把我算好的等车时间都省了,所以早到了。”
相视而笑。服务员拿来菜单。他也没看,看了看辰瑶捧在手心的咖啡“和她一样吧。”
“你不知道我喝的什么,你就敢和我一样。”她想起洛阳最不喜欢喝她这种苦得比黄莲还苦的咖啡。说一杯咖啡就要三十八块,又苦得比中药还难喝。还不如喝三块钱的珍珠奶茶呢!洛阳也不喜欢咖啡厅,他说那是外国人的情调,在咖啡厅一坐能坐上一天,可是中国人恨不得吃个早餐都是跑着吃,清晨上班时,满大街都是药着包子,啃着粢饭的上班族,后来辰瑶仔细观察了下,还真的像洛阳说的那样。
可是辰瑶很喜欢咖啡屋,尤其这家“心语咖啡屋“,复古的设计,忧伤的音乐,有大面的落地窗,坐在窗口,看着街口的人来人往,那些或老或少、或美丽或平凡、或喜或悲,或匆匆或悠哉,形形色色的行人,想像着他们各自的故事,工作了吗?做什么的?结婚了吗?有孩子了吗?
辰瑶发呆的样子总让谭暮也不自觉地迷离起来“辰瑶,”
他呢喃换了一声,却又不知道说什么,有时候很多感觉自己也理不清楚。
辰瑶看向谭暮,发现谭暮比她想象的还要白,她一向不喜欢太白的男人,可此时的谭暮白得恰到好处。
“谭暮,你为什么喜欢钓鱼?不觉得很浪费时间吗?”
谭暮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样问“你觉得浪费时间吗?你不觉得鱼上钩的时候很有满zu感吗?”“我喜欢鱼上钩的感觉,很有成就感。就像做菜一样,做菜的过程是种美好的享受。美味的菜通过自己的手呈现在桌上,看着别人的连连赞口,那就是最大的幸福。如果自己给自己做菜吃,我宁愿吃泡面。有些东西美的是过程。”
辰瑶从来没想过做菜原来是种享受,她很少下厨,她家的厨房是母亲的天下,她偶尔进一次也只是洗洗简单的菜,唯一会做的菜就是炒鸡蛋。
洛阳也不会做菜,从来没看到洛阳做过一次菜。
“谭暮,那你除了喜欢钓鱼,喜欢做菜之外还喜欢干什么?”
这小尼子今天是怎么了?问题还特别多,他笑笑“打游戏呀!网络游戏,暴力游戏,杀人游戏,我都爱玩。”
辰瑶没玩过这些游戏,她玩的也不过是些QQ里的双扣,斗地主,暴力游戏?杀人游戏?听起来好像挺血腥,她有些无法想像挺温文儒雅的一个男孩子玩起这种杀人游戏,不知道会不会眼睛充满血丝,满口出脏话?
“我知道你喜欢干什么?”
“啊?”
“你呀,最喜欢就是发呆,走神。”他笑笑,想起她和郁琪同学,应该也有二十五岁了吧,怎么还像高中生白日做梦般老出神。
“我猜你,以前学习一定不好,这么爱走神,课中一小时你能集中jing神呀?”
她撇了撇嘴,有些不满“谁说我学习不好。”不过声音有些轻,明显底气不足,的确,她的理科成绩一塌糊涂,只有文科勉强支撑门面。能和洛阳上同一所大学,也是文科成绩拉了很多分,但专业只能选择相对分数低些的文秘专业。
说话间,服务员已端来咖啡,他没加糖,直接饮了一口,略蹙眉,她笑开了“很苦吧?这种咖啡豆是最苦的,不加糖苦死你。”辰瑶有些幸灾乐祸。
“我就爱这种苦味。”他一挑眉也不服输道。
辰瑶看见桌角放置着小册子,翻开一看,竟是些五花八门的心理测试题,粗粗看下,大多还都是情感测试题。
这倒有趣,便一道道念给谭暮做,无意间,谭暮的性格似在那些似真非真,似假非假的测试中渐露出来,每做一题,她都暗暗心里记下,谭暮原来喜欢这样的女孩,谭暮性格原来是这样的,谭暮的感情原来会这样。
“只有你们女孩子才信这些。”
不知觉中,窗外的天暗沉了下来,咖啡屋关上了灯,服务员点来了蜡烛,明黄的灯烛下,谭暮的脸也泯烁不定,辰瑶发现谭暮的睫毛有些浓密,下垂着,谭暮真的很帅,辰谣心里想着。
辰瑶起身去洗手间,看向镜中的自己,是咖啡屋的暖气打得太暖了,双颊泛着红晕,好像酩醉般,白里透红,估计是这样的概念吧!辰瑶有些自恋,她有条件自恋,她从来都是漂亮的女孩子。不然洛阳也不至于爱了她十几年吧,辰瑶这样想。
怎么又想起洛阳,她一天之中要多少次想起洛阳,似乎才发现原来洛阳不知觉地刻入心底,钻入骨髓,连带五脏六腑,都是洛阳。
出来再看到谭暮时,辰瑶的负罪感又来了,便拿起外衣。“谭暮,我们走吧。”
谭暮没有招唤服务员过来结帐,而是自己跑去吧台结了帐。
和谭暮从温暖的咖啡屋出来时,秋季晚间的风已经有了些初冬的凉意,可此时辰瑶觉得这风清透明亮,十分渗人。
“我送你回家。”谭暮在一边说道。
送回家?这么晚了,她还没有回家,她的母亲肯定在门口张望着吧,不能让母亲看到谭暮。可是看着谭暮一脸的坚持,似乎不容拒绝。一个稍有绅士的男子是不会让与他约会的女孩在晚上独自回家的。
辰瑶顺从地跟着谭暮走,谭暮的交通工具是那辆摩托车,这让辰瑶很为难,她不知道怎么样既能坐稳又能保持距离。
谭暮跨上了摩托车,辰瑶在踌躇中也骑了上来,手还是不自然地四下寻找扶手处,谭暮有些气恼,半转过身看向一脸忸怩的辰瑶,从身后拉过她的双手,环住自己的腰处,几乎半个身子都紧贴近谭暮,那是除了洛阳外,从来没有过的亲近,辰瑶迅速地弹开,跳下车“我自己回家。”
谭暮有些莫名的气愤,难道这对她来说是种轻浮?难道在她的眼里他是个登徒浪子?他追上她,反手抓住她的手腕“辰瑶,你干什么?”
辰瑶看着谭暮迷雾般的眼神有明显的挫然“谭暮,我…”
“辰瑶,我喜欢你,从第一眼看见你开始。”他的眼里有些迫切的悸亮,
辰瑶看到刚好回家53路车正偏好驶来,辰瑶挣扎开谭暮的手,落荒而逃。
看向窗外,妖治的夜色下,谭暮还站在刚才的位置上,茫然而萧凉,她想起电视剧中,在这样的夜晚应该会下点小雨,而自己应该是下车,不顾一切冲过去,抱住他,吻着他,将剧情推到gao潮。
可是这不是一场戏,她有她的生活,有她的洛阳,她和谭暮只能是个美丽而错误的邂逅。
辰瑶觉得自己的鼻子发酸,眼睛发胀发糊,闭上眼,眼角的泪轻溢出来,缓缓落下,滴在她的手心,温温的,心却凉凉的、酸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