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球鞋西T恤衫
同学会早就约定好是在皇城大酒店,时间还定在了上午九点钟。这个时间自然就是为了照顾一些个懒鬼,怕时间弄的早了人不来不是?
天宝一觉睡到了八点,然后起床换衣服。昨天的白底黑花的衬衫,在早市地摊儿上随处可见,二十一件,还不带搞价儿的。如果你是很能砍的那种,估计十来块就能买出来。下身是一条黑色的西裤,脚上是球鞋。
这里没有写错,他穿的的确是球鞋!在别的男生都在追求成人化,对于皮鞋情有独钟的时候,他却深深的喜爱着球鞋,因为他结实耐用,轻便,还不捂脚,出脚气。
相比较来说,最后的这个原因是最主要的。脚气这个东西被人叫做“香港脚”用天宝的观点来说,就是香港的资本主义发达,穿皮鞋的人多,这个你看看电影儿就知道了。
而天宝的这个造型,是在高一第一天报道的时候就是这样,一穿就是三年的,故此被有心人士戏称为“帅哥”这个究竟是“帅”还是“衰”已经无可考证了。
不过伴随这个外号来的,还有“球鞋”天宝对于这些东西也一向是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丝毫不为所动,生活怎么样,依旧怎么样。穿着怎么样,也还是怎么样。
他可以说一直就是一个比较离群的独行侠,在学校的时候,真正的朋友也是寥寥。他对于热闹,对于其他同学那些比较幼稚的游戏并没有多少的兴趣,而且考试的时候,包括是高考。他也依旧是一个人。一个人没有压力,他不喜欢被人关注的感觉!
甚至可以说,有时候看到别的男生搞对象,在自己的跟前晃悠的时候,他就会幻想一下,某一天,突然某一位女明星突然开车来到了学校的门口,找到他,对他说:“天宝,你为什么不要我?”
然后他天宝就可以很装逼的说一句“我们不合适”扬长而去,看看别人傻眼的样子,那感觉一定很爽。可这个幻想,也一直是停留在了意淫的阶段。
天宝不会骑自行车,所以要去那个十里外的皇城大酒店,就需要他的一双球鞋走了。坐公交他根本就没想过,他这个人有一个特别不好的毛病,就是不怎么喜欢现代化的工具,更对于汽油有一种直觉的敏感。
他是要去参加同学会的,而不是坐汽车,到了地方被人当病鸭子,那样做人就是在是太衰了。
对于走路这个东西,天宝有很多的心得。比如说要把腿部放松,气沉丹田,忘记了自己的双腿以后,就走的又轻巧,又快。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个无论你走多少的时间,都不感觉到累,这些含糊的东西,是在他从学校到家接近了二十里的路上走出来的,而且并不比自行车慢多少。人家自行车十分钟可以回家,他顶多就是走上十三分钟而已。
顺着人行的小道一路朝皇城大酒店走,其实并用不了太多的时间。而且这个上谷也不是一个很大的地方,他的最快记录是从郊区去了一次商业街的图书馆买了本《升龙道》,一来一回,目标明确,可以省略了买书的时间说,他一共是用了四十五分钟。这样的速度绝对可以说是惊人的了。
路边的商铺里的摇滚音乐卖力的回荡着,天宝却是心无旁骛,对这些噪音并不感冒,有多少过滤多少。同许多的淫人一样,他只喜欢漂亮的美女歌手唱的歌儿,听着还可以小小的意淫一下。
他听歌的目标不很单纯。
当高中的三年,别的男女在恋爱的火热的时候,他依旧不为所动。因为对于这么一个从小就接触到那些黄黄书的家伙来说,那些地方没有什么神秘的“性”不是吸引他的理由。
爱慕也许有,但那个他已经送给了遥远的不切实际的女明星了。二中的学生虽然多,但那是一个恐怖的侏罗纪,他没有勇气将自己葬送在这么一个充满了危机的侏罗纪世界。
皇城大酒楼是一栋五层高的楼,三年前这里还是一个夜总会,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了大酒楼了。这么一个古老的小城里,还不存在几星级的说法。而也是因为这么小的一个小城,所以天宝这么一身不伦不类的装束才能畅通无阻的进去。
两位长的还勉强可以入眼的迎宾小姐弯腰说了一声“欢迎光临”天宝明显的注意到了两人那种非常古怪的目光。但他堂堂的独行侠,会在乎这些吗?在乎的话,高中三年就被无数道的目光给杀死了。
不得不佩服天宝的心理素质,绝对的过硬,深得了厚黑学的精华。当然,和他一般厚黑的还有一位,这个人就是和他聊天的被困怒魂了。现实中的被困怒魂,就如网络上的一般欠揍,却十分有女人缘。
被困怒魂的个头在一米七五左右,短发,面容方正,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很懵的人。
被困怒魂的名字叫王东,人称东子一起还和他是一所小学里的,故此两个人不能说是不熟悉彼此了。相互的有多龌龊,也都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东子有一身很让人汗颜的肌肉,男人看了要嫉妒,女人看了要冒星儿。
据说这个是被他的大哥给操练出来的。东子说他从来不打架,而天宝也的确是没有见过他打架,具体原因天宝也没有那么八卦,就也不问。不过看他那懵劲儿和一身的肌肉,估计是人型坦克级别的。现在的时间还差十多分钟,一个班五十个人一共来了有四十五个,其余的恐怕就不来了。
当天宝一身造型出现后,曾经的同学都是笑。一个外号黑妹的女生笑着打趣:“天宝,今年都第四年了吧?你怎么还这一身儿啊?”天宝面不改色的道:“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勤俭节约是每一个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黑妹,人来够没?”
黑妹道:“够了,有几个不能来,也打了电话。你好像是最后的一个…恩,不过小伙子毛主席语录被的可不怎么样。哈哈…”黑妹大大咧咧的笑了起来,惹的周围都是一片哄笑声。
东子一身熟悉的牛仔装,很是简洁,也很是猛,他给人的感觉永远就好像是一头饥饿的豹子。他冲天宝招呼了一下手。天宝问道:“干啥?我对男人没有什么爱好。”
“滚一边儿去,我对你也没有爱好…你丫今天真的是带味儿来的?多少年没洗澡了?”东子打趣。
天宝道:“时间也不长,大概就是一年多了吧。臭男人嘛,没有了臭,男人能叫臭男人?没有我这团臭牛粪,怎么体现女同胞的香?天下的女人都应该感谢我的大公无私,不是我奉献出了自己,她们怎么…”
“得了吧,说你自己懒不就成了?”东子对他的说法很是不屑。
眼见的人都已经到位了,几桌子菜就开始上。天宝是个好好同志,不吸烟,不喝酒,倒是喝起了饮料。人家那些女的也都是一口半瓶啤酒,他这个男人也活的太没有面子了。
天宝是一个很实用的男人,在别人喝酒的时候,他就闷头的大吃,一桌子菜,别人的酒喝出三筐,他的菜吃出了半桌子。领教过天宝食量的东子哑然“天宝,你怎么还那么能吃?”
天宝把油乎乎的手用餐巾纸擦了擦,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天生的,不服气啊?不过太郁闷了,光吃不长肉。”很幽怨的看了几眼自己白皙,光滑的小胳膊,还有那一双让女人都嫉妒的手,再看看人家东子的肌肉,除了羡慕就还是羡慕。
一个女的道:“得了吧你。不过你那手咋长的,我都想和你换了…”说话的这位,面上就好像是周星星电影《七品芝麻官》中包龙兴在妓院里看到的老鸨子没有化妆时候的样子一样,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白天见了都能吓一个半死,而她的一双手虽然经历了无数的手霜的养护,可依旧无法和天宝的比。
更重要的是,这位恐龙对于天宝一直都有一些怨念——因为她就是天宝身后的那位女同学,享受够了他的臭男人的臭,这个家伙还不是的显摆一下他的那双手,让这个女的更是自卑,怨念就自然的更加的深了。
“你们继续吃,我去下洗手间…”餐桌上的啤酒味他很不习惯,故此,就像出去透透气,这个时候,无论是尿遁还是菊花遁,都是无比明智的选择。
“呼——”长出了一口气,他妈的还是这酒店里的厕所啊,比自己家的厨房都干净,而且高级,没有任何的异味,在里面放了一下水,就施施然的朝外走。这个时候可不能让人以为他大名鼎鼎的天宝竟然掉进了厕所。
桌上的人还在碰杯,不过看他们俩杯子都已经错位了,碰到对方的身上的时候,天宝知道这些人是醉了。怎么说也是三年的同学,相聚一场不容易。
然后,就有人提议去“快乐鸟”包房,继续玩儿。天宝见他们都醉的不清了,也就那么的应了一句,这里清醒的人就他一个了,而且还有几个,也就是两三个女的。
一个长相不是太寒碜的问他:“天宝,他们都醉了。咋办?”
“醉?谁醉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再来…再来上十瓶都没问题…”一句话刚结束,这位仁兄就一头扎在了餐桌上,打起了呼噜。
天宝道:“咱们也吃了一天了,现在都快要天黑了,他们又喝成这样,想玩儿是没机会了。我去叫车,把他们送回家!”这个时候的天宝很让人安心,也只有这个时候,似乎可以让人感觉出他的一些绅士的风度来。
就如同是网络上评价的一般,他应该是属于一个真正的让人感觉可靠的男人了。
天宝一觉睡到了八点,然后起床换衣服。昨天的白底黑花的衬衫,在早市地摊儿上随处可见,二十一件,还不带搞价儿的。如果你是很能砍的那种,估计十来块就能买出来。下身是一条黑色的西裤,脚上是球鞋。
这里没有写错,他穿的的确是球鞋!在别的男生都在追求成人化,对于皮鞋情有独钟的时候,他却深深的喜爱着球鞋,因为他结实耐用,轻便,还不捂脚,出脚气。
相比较来说,最后的这个原因是最主要的。脚气这个东西被人叫做“香港脚”用天宝的观点来说,就是香港的资本主义发达,穿皮鞋的人多,这个你看看电影儿就知道了。
而天宝的这个造型,是在高一第一天报道的时候就是这样,一穿就是三年的,故此被有心人士戏称为“帅哥”这个究竟是“帅”还是“衰”已经无可考证了。
不过伴随这个外号来的,还有“球鞋”天宝对于这些东西也一向是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丝毫不为所动,生活怎么样,依旧怎么样。穿着怎么样,也还是怎么样。
他可以说一直就是一个比较离群的独行侠,在学校的时候,真正的朋友也是寥寥。他对于热闹,对于其他同学那些比较幼稚的游戏并没有多少的兴趣,而且考试的时候,包括是高考。他也依旧是一个人。一个人没有压力,他不喜欢被人关注的感觉!
甚至可以说,有时候看到别的男生搞对象,在自己的跟前晃悠的时候,他就会幻想一下,某一天,突然某一位女明星突然开车来到了学校的门口,找到他,对他说:“天宝,你为什么不要我?”
然后他天宝就可以很装逼的说一句“我们不合适”扬长而去,看看别人傻眼的样子,那感觉一定很爽。可这个幻想,也一直是停留在了意淫的阶段。
天宝不会骑自行车,所以要去那个十里外的皇城大酒店,就需要他的一双球鞋走了。坐公交他根本就没想过,他这个人有一个特别不好的毛病,就是不怎么喜欢现代化的工具,更对于汽油有一种直觉的敏感。
他是要去参加同学会的,而不是坐汽车,到了地方被人当病鸭子,那样做人就是在是太衰了。
对于走路这个东西,天宝有很多的心得。比如说要把腿部放松,气沉丹田,忘记了自己的双腿以后,就走的又轻巧,又快。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个无论你走多少的时间,都不感觉到累,这些含糊的东西,是在他从学校到家接近了二十里的路上走出来的,而且并不比自行车慢多少。人家自行车十分钟可以回家,他顶多就是走上十三分钟而已。
顺着人行的小道一路朝皇城大酒店走,其实并用不了太多的时间。而且这个上谷也不是一个很大的地方,他的最快记录是从郊区去了一次商业街的图书馆买了本《升龙道》,一来一回,目标明确,可以省略了买书的时间说,他一共是用了四十五分钟。这样的速度绝对可以说是惊人的了。
路边的商铺里的摇滚音乐卖力的回荡着,天宝却是心无旁骛,对这些噪音并不感冒,有多少过滤多少。同许多的淫人一样,他只喜欢漂亮的美女歌手唱的歌儿,听着还可以小小的意淫一下。
他听歌的目标不很单纯。
当高中的三年,别的男女在恋爱的火热的时候,他依旧不为所动。因为对于这么一个从小就接触到那些黄黄书的家伙来说,那些地方没有什么神秘的“性”不是吸引他的理由。
爱慕也许有,但那个他已经送给了遥远的不切实际的女明星了。二中的学生虽然多,但那是一个恐怖的侏罗纪,他没有勇气将自己葬送在这么一个充满了危机的侏罗纪世界。
皇城大酒楼是一栋五层高的楼,三年前这里还是一个夜总会,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了大酒楼了。这么一个古老的小城里,还不存在几星级的说法。而也是因为这么小的一个小城,所以天宝这么一身不伦不类的装束才能畅通无阻的进去。
两位长的还勉强可以入眼的迎宾小姐弯腰说了一声“欢迎光临”天宝明显的注意到了两人那种非常古怪的目光。但他堂堂的独行侠,会在乎这些吗?在乎的话,高中三年就被无数道的目光给杀死了。
不得不佩服天宝的心理素质,绝对的过硬,深得了厚黑学的精华。当然,和他一般厚黑的还有一位,这个人就是和他聊天的被困怒魂了。现实中的被困怒魂,就如网络上的一般欠揍,却十分有女人缘。
被困怒魂的个头在一米七五左右,短发,面容方正,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很懵的人。
被困怒魂的名字叫王东,人称东子一起还和他是一所小学里的,故此两个人不能说是不熟悉彼此了。相互的有多龌龊,也都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东子有一身很让人汗颜的肌肉,男人看了要嫉妒,女人看了要冒星儿。
据说这个是被他的大哥给操练出来的。东子说他从来不打架,而天宝也的确是没有见过他打架,具体原因天宝也没有那么八卦,就也不问。不过看他那懵劲儿和一身的肌肉,估计是人型坦克级别的。现在的时间还差十多分钟,一个班五十个人一共来了有四十五个,其余的恐怕就不来了。
当天宝一身造型出现后,曾经的同学都是笑。一个外号黑妹的女生笑着打趣:“天宝,今年都第四年了吧?你怎么还这一身儿啊?”天宝面不改色的道:“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勤俭节约是每一个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黑妹,人来够没?”
黑妹道:“够了,有几个不能来,也打了电话。你好像是最后的一个…恩,不过小伙子毛主席语录被的可不怎么样。哈哈…”黑妹大大咧咧的笑了起来,惹的周围都是一片哄笑声。
东子一身熟悉的牛仔装,很是简洁,也很是猛,他给人的感觉永远就好像是一头饥饿的豹子。他冲天宝招呼了一下手。天宝问道:“干啥?我对男人没有什么爱好。”
“滚一边儿去,我对你也没有爱好…你丫今天真的是带味儿来的?多少年没洗澡了?”东子打趣。
天宝道:“时间也不长,大概就是一年多了吧。臭男人嘛,没有了臭,男人能叫臭男人?没有我这团臭牛粪,怎么体现女同胞的香?天下的女人都应该感谢我的大公无私,不是我奉献出了自己,她们怎么…”
“得了吧,说你自己懒不就成了?”东子对他的说法很是不屑。
眼见的人都已经到位了,几桌子菜就开始上。天宝是个好好同志,不吸烟,不喝酒,倒是喝起了饮料。人家那些女的也都是一口半瓶啤酒,他这个男人也活的太没有面子了。
天宝是一个很实用的男人,在别人喝酒的时候,他就闷头的大吃,一桌子菜,别人的酒喝出三筐,他的菜吃出了半桌子。领教过天宝食量的东子哑然“天宝,你怎么还那么能吃?”
天宝把油乎乎的手用餐巾纸擦了擦,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天生的,不服气啊?不过太郁闷了,光吃不长肉。”很幽怨的看了几眼自己白皙,光滑的小胳膊,还有那一双让女人都嫉妒的手,再看看人家东子的肌肉,除了羡慕就还是羡慕。
一个女的道:“得了吧你。不过你那手咋长的,我都想和你换了…”说话的这位,面上就好像是周星星电影《七品芝麻官》中包龙兴在妓院里看到的老鸨子没有化妆时候的样子一样,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白天见了都能吓一个半死,而她的一双手虽然经历了无数的手霜的养护,可依旧无法和天宝的比。
更重要的是,这位恐龙对于天宝一直都有一些怨念——因为她就是天宝身后的那位女同学,享受够了他的臭男人的臭,这个家伙还不是的显摆一下他的那双手,让这个女的更是自卑,怨念就自然的更加的深了。
“你们继续吃,我去下洗手间…”餐桌上的啤酒味他很不习惯,故此,就像出去透透气,这个时候,无论是尿遁还是菊花遁,都是无比明智的选择。
“呼——”长出了一口气,他妈的还是这酒店里的厕所啊,比自己家的厨房都干净,而且高级,没有任何的异味,在里面放了一下水,就施施然的朝外走。这个时候可不能让人以为他大名鼎鼎的天宝竟然掉进了厕所。
桌上的人还在碰杯,不过看他们俩杯子都已经错位了,碰到对方的身上的时候,天宝知道这些人是醉了。怎么说也是三年的同学,相聚一场不容易。
然后,就有人提议去“快乐鸟”包房,继续玩儿。天宝见他们都醉的不清了,也就那么的应了一句,这里清醒的人就他一个了,而且还有几个,也就是两三个女的。
一个长相不是太寒碜的问他:“天宝,他们都醉了。咋办?”
“醉?谁醉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再来…再来上十瓶都没问题…”一句话刚结束,这位仁兄就一头扎在了餐桌上,打起了呼噜。
天宝道:“咱们也吃了一天了,现在都快要天黑了,他们又喝成这样,想玩儿是没机会了。我去叫车,把他们送回家!”这个时候的天宝很让人安心,也只有这个时候,似乎可以让人感觉出他的一些绅士的风度来。
就如同是网络上评价的一般,他应该是属于一个真正的让人感觉可靠的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