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序曲之林萌萌记
今天是3月20日,农历二月初二,星期五,距离大年三十已经整整一个月了。
今天,那个死胖子又打我了!我很认真的记得这是他第七十七次对我拳打脚踢。
如果要问他打我的原因,那可就多了。晚上没陪他出去应酬,是挨打的理由;应酬的时候没笑,也是挨打的理由;当然有些时候笑得过于放荡,也是挨打的理由。没做饭,是挨打的理由;做了饭但太咸了,是挨打的理由;当然有些时候在吃饭的时候惹他心情不好,也是挨打的理由。还有很多很多,有些时候就连我们在床上的时候,他也会动手。
但我整个人看起来依然是光鲜亮丽的!为什么呢?因为他打人的时候太会挑地方了。我的这张脸是从来不会有任何的伤痕的!因为带我出去的时候,我的这张脸就相当于是那死胖子的面子。他是个很好面子的人,是不会让人当面朝他脸上吐唾沫的!
他不但不会碰我这张脸,相反,还非常的爱护她。每天都花费很多钱在它上面。在为保养它买化妆品而砸钱的时候,他丝毫不肉痛,砸钱砸的很爽快!
但对于这个脸蛋以外的东西,他可就没那么珍惜了!所以很多时候,在华丽的服装下我的身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但是真相只有我和他知道。为什么呢?因为每次他将我的手臂打得不能看时,他就会要求我穿长袖的衣服;每次将我的腿部打得青肿的时候,他就会要求我穿长裙;而若是不幸将我腿和手都伤了的时候,他便要求我穿长袖长连衣裙;当然若是我身体其他部位变了颜色他也完全用不着担心,因为一块布便可以完全的遮住的呀!
我恨他打我,但奇怪的是我可以从他打我的痛中得到久违的快感!不得不承认除了打我这个方法以外他实在是没有能力给我这么强烈的反应。
今天一早,他便出去了!这让我很开心,这样子的话我就可以好好的写我的东西了!
认识他之前,我就不是一个好女孩。所以他打我,也是应该的!
在四年前认识安然的时候,我就已经不是一个好女孩了!
我的爸爸和妈妈感情“非常”的好!这奠定了我以后对待男人的态度。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关系,每一种关系都是脆弱不堪的。越是亲密的关系越是脆弱,往往最亲的那个人到了最后都会给自己致命的一击,让自己从此再也站不起来。
所以,我需要的不是这种关系,我需要的是那种简单的没有负担的交易关系。
在遇见安然之前,我就不知靠着这种交易挣了多少钱了。因为老天是很公平的,她夺走了你一样东西的同时,必然也会补偿你一样东西的。
老天对我的补偿便是我楚楚动人的美貌。这一点,我可没有撒谎。任何人看到我白皙的皮肤,小小的巴掌脸和楚楚动人的绯红色嘴唇,都会动容吧。
但是有再漂亮的伪装又有什么用呢?在那张漂亮的皮囊下,我的内心千疮百孔,肮脏不堪!我每次在见到那些丑恶的肉体时,都会想象着自己的内心在生病流脓一点一点腐烂掉。
太久没有见过阳光,所以也就不渴望了。
但是在看到安然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有一刹那的恍惚,觉得自己也是可以被救赎的。
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干净的灵魂。我想在那一刻,我被她迷住了。
那时候,她一个人穿着干净的一身牛仔衣裤,安静的趴在长廊上看黑水河对面的夏景。头发还不是很长,但也过了肩,微风吹过,发丝便随着风儿起舞。
她很专注,眼睛一直盯着某处不动。完全忘记了周身的世界,沉浸在了自己的冥想之中。而我那时候每次做了不好的事情之后都会感到恶心,感觉到自己浑身上下散发着的恶臭和肮脏。所以,每一周,我总会抽出一个时间在这边来散散步,也算是晒晒太阳了吧。
我就坐在江边的椅子上一直盯着她,从中午一直坐到了下午黄昏的时候。而她也一直保持着同一个姿势在那里看着那个我所不知道的地方。终于,也许是从冥想中惊醒,她终于朝我这边看了一眼。而后才朝周围看了看,周围的人早就散的差不多了。
我心里想着她应该会走了吧,对,肯定会走了。但她却直直的朝着我走了过来,坐在了我的身边。
良久,我们两个都沉默着,谁也没有先开口说话。
在太阳的最后一点余晖也消失的时候,她转头对我笑着说:“我远远的就看见你的红色连衣裙和黄昏搭配着,有一种淡淡的光晕笼罩着你,让你身上的冷清慢慢的变得有了温暖的弧度。这样子真好看。”
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当时就被她那张干净的忧伤的眼睛迷住了,我心想要是那双眼睛长在我脸上多好!于是我也对着她笑了,说了一句真话:“是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阳光装饰了你的美丽,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你在看我吗?为什么?”
“对,我在看你。因为我看到了一个和我一样澄澈干净的女孩子啊,所以忍不住多看几眼。”
“我叫安然,刚高中毕业,是来北京读书的。”
“我叫林萌萌,也是刚高中毕业,会在北京读书。”
就在那一天,我们交换了彼此的电话号码,而后一直有了很好的联系。也是从那天开始,我开始希望自己能够活得干干净净,明明白白,从而不再做交易。
我以为从此我就可以洗白成功,过得舒舒坦坦,坦坦荡荡。但是这一切的一切美好都被我自己给毁灭了。
我爱上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最不该爱的男人。我从心底里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从心底里看不起自己。但是也是从心底里爱他。所以只要是他希望我做的,我都会顺从他。
卑微的爱到底是经不起考验。但是我没有想到会是她,安然,我最好的我最信赖的朋友夺走了那个我真心爱上的第一个人。
所以,在被双双背叛的那一刻,我想到的不再是救赎,而是报复。但是我精心策划的报复活动是那么的不堪一击,甚至都没有让她出面,就摆平了一切。
曾经对我照顾呵护备至的那个男人,我真心爱的那个男人亲自找到了我,告诉了我真相:其实他什么都知道,连同我那肮脏不堪的过去。当我问他为什么知道却从来不说不怨我不甩开我时,他是这么回答的:这本来就是一场游戏,又何必在意武器的新旧呢。别当真,别太天真了。
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去找过安然,也没有去打扰过他们。但是有趣的一点是,我又开始了无休止的交易。我又开始了游戏人生。我在每一个男人的怀中徘徊又徘徊,游荡又游荡。
日子久了,我才知道其实不是奈何和安然背叛了我,而是我自己背叛了我自己,在人生最为迷茫惶恐的时候,我便选择了一条背叛自己的路,渐行渐远。最后,虽然勉强的回到了轨迹上,但到底留下的痕迹抹不掉了,留下了很深的沟壑。我终于也从长长久久的苦痛中发现,人生就是一条苦行之路,只不过我将它变得有些肮脏罢了。
而唯一让我还有疑惑的便是到底安然知不知道我的过去,明不明白我真正的为人。但是我已经没有了勇气去问她。安然用离开的方式教会了我珍惜,教会了我要真诚待人。
我本来想等大学毕业的时候要分开的那一刻多看她两眼,并把一切真相都告诉她的。但是很显然,如今我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我们之间的联系被她亲手硬生生的斩断了。
等我勾搭上京城里有名的花花公子宋安,那个死胖子之后,我的时间完全的被他所支配了。我承认他很花心,长得也很恶心,但是我心里却有一种认同,仿佛我本来该找的人就是他一般。
所以我隐藏了我的真面目,收敛了我的坏脾气,又成了那个无辜的楚楚动人的小女人。 乖乖的做一只被主人豢养的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
死胖子在心情好的时候会给我买很多的礼物来表示他对我的喜爱,在心情糟糕打了我之后也会买很多贵重的礼品来讨好我,甚至还送给我父母房子和现金。让他们也为他的罪行开脱。他们都天真的不行,从来没有一个人知道我曾经的过去,也不知道这交易的阴谋。
但是,我发现渐渐的,我在讨厌他的同时开始依赖他。
所以,我强迫自己投入更多的时间到游戏之中,强迫自己在剩余的时间里尽量的去花费时间,而不是去思考。我很喜欢游戏,在那里,我可以和陌生的见不到面的人随意的说些什么,然而却并不会产生什么实际的后果,也不会影响到我自己的生活。
对于游戏,我很热爱。
今天,那个死胖子又打我了!我很认真的记得这是他第七十七次对我拳打脚踢。
如果要问他打我的原因,那可就多了。晚上没陪他出去应酬,是挨打的理由;应酬的时候没笑,也是挨打的理由;当然有些时候笑得过于放荡,也是挨打的理由。没做饭,是挨打的理由;做了饭但太咸了,是挨打的理由;当然有些时候在吃饭的时候惹他心情不好,也是挨打的理由。还有很多很多,有些时候就连我们在床上的时候,他也会动手。
但我整个人看起来依然是光鲜亮丽的!为什么呢?因为他打人的时候太会挑地方了。我的这张脸是从来不会有任何的伤痕的!因为带我出去的时候,我的这张脸就相当于是那死胖子的面子。他是个很好面子的人,是不会让人当面朝他脸上吐唾沫的!
他不但不会碰我这张脸,相反,还非常的爱护她。每天都花费很多钱在它上面。在为保养它买化妆品而砸钱的时候,他丝毫不肉痛,砸钱砸的很爽快!
但对于这个脸蛋以外的东西,他可就没那么珍惜了!所以很多时候,在华丽的服装下我的身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但是真相只有我和他知道。为什么呢?因为每次他将我的手臂打得不能看时,他就会要求我穿长袖的衣服;每次将我的腿部打得青肿的时候,他就会要求我穿长裙;而若是不幸将我腿和手都伤了的时候,他便要求我穿长袖长连衣裙;当然若是我身体其他部位变了颜色他也完全用不着担心,因为一块布便可以完全的遮住的呀!
我恨他打我,但奇怪的是我可以从他打我的痛中得到久违的快感!不得不承认除了打我这个方法以外他实在是没有能力给我这么强烈的反应。
今天一早,他便出去了!这让我很开心,这样子的话我就可以好好的写我的东西了!
认识他之前,我就不是一个好女孩。所以他打我,也是应该的!
在四年前认识安然的时候,我就已经不是一个好女孩了!
我的爸爸和妈妈感情“非常”的好!这奠定了我以后对待男人的态度。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关系,每一种关系都是脆弱不堪的。越是亲密的关系越是脆弱,往往最亲的那个人到了最后都会给自己致命的一击,让自己从此再也站不起来。
所以,我需要的不是这种关系,我需要的是那种简单的没有负担的交易关系。
在遇见安然之前,我就不知靠着这种交易挣了多少钱了。因为老天是很公平的,她夺走了你一样东西的同时,必然也会补偿你一样东西的。
老天对我的补偿便是我楚楚动人的美貌。这一点,我可没有撒谎。任何人看到我白皙的皮肤,小小的巴掌脸和楚楚动人的绯红色嘴唇,都会动容吧。
但是有再漂亮的伪装又有什么用呢?在那张漂亮的皮囊下,我的内心千疮百孔,肮脏不堪!我每次在见到那些丑恶的肉体时,都会想象着自己的内心在生病流脓一点一点腐烂掉。
太久没有见过阳光,所以也就不渴望了。
但是在看到安然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有一刹那的恍惚,觉得自己也是可以被救赎的。
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干净的灵魂。我想在那一刻,我被她迷住了。
那时候,她一个人穿着干净的一身牛仔衣裤,安静的趴在长廊上看黑水河对面的夏景。头发还不是很长,但也过了肩,微风吹过,发丝便随着风儿起舞。
她很专注,眼睛一直盯着某处不动。完全忘记了周身的世界,沉浸在了自己的冥想之中。而我那时候每次做了不好的事情之后都会感到恶心,感觉到自己浑身上下散发着的恶臭和肮脏。所以,每一周,我总会抽出一个时间在这边来散散步,也算是晒晒太阳了吧。
我就坐在江边的椅子上一直盯着她,从中午一直坐到了下午黄昏的时候。而她也一直保持着同一个姿势在那里看着那个我所不知道的地方。终于,也许是从冥想中惊醒,她终于朝我这边看了一眼。而后才朝周围看了看,周围的人早就散的差不多了。
我心里想着她应该会走了吧,对,肯定会走了。但她却直直的朝着我走了过来,坐在了我的身边。
良久,我们两个都沉默着,谁也没有先开口说话。
在太阳的最后一点余晖也消失的时候,她转头对我笑着说:“我远远的就看见你的红色连衣裙和黄昏搭配着,有一种淡淡的光晕笼罩着你,让你身上的冷清慢慢的变得有了温暖的弧度。这样子真好看。”
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当时就被她那张干净的忧伤的眼睛迷住了,我心想要是那双眼睛长在我脸上多好!于是我也对着她笑了,说了一句真话:“是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阳光装饰了你的美丽,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你在看我吗?为什么?”
“对,我在看你。因为我看到了一个和我一样澄澈干净的女孩子啊,所以忍不住多看几眼。”
“我叫安然,刚高中毕业,是来北京读书的。”
“我叫林萌萌,也是刚高中毕业,会在北京读书。”
就在那一天,我们交换了彼此的电话号码,而后一直有了很好的联系。也是从那天开始,我开始希望自己能够活得干干净净,明明白白,从而不再做交易。
我以为从此我就可以洗白成功,过得舒舒坦坦,坦坦荡荡。但是这一切的一切美好都被我自己给毁灭了。
我爱上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最不该爱的男人。我从心底里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从心底里看不起自己。但是也是从心底里爱他。所以只要是他希望我做的,我都会顺从他。
卑微的爱到底是经不起考验。但是我没有想到会是她,安然,我最好的我最信赖的朋友夺走了那个我真心爱上的第一个人。
所以,在被双双背叛的那一刻,我想到的不再是救赎,而是报复。但是我精心策划的报复活动是那么的不堪一击,甚至都没有让她出面,就摆平了一切。
曾经对我照顾呵护备至的那个男人,我真心爱的那个男人亲自找到了我,告诉了我真相:其实他什么都知道,连同我那肮脏不堪的过去。当我问他为什么知道却从来不说不怨我不甩开我时,他是这么回答的:这本来就是一场游戏,又何必在意武器的新旧呢。别当真,别太天真了。
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去找过安然,也没有去打扰过他们。但是有趣的一点是,我又开始了无休止的交易。我又开始了游戏人生。我在每一个男人的怀中徘徊又徘徊,游荡又游荡。
日子久了,我才知道其实不是奈何和安然背叛了我,而是我自己背叛了我自己,在人生最为迷茫惶恐的时候,我便选择了一条背叛自己的路,渐行渐远。最后,虽然勉强的回到了轨迹上,但到底留下的痕迹抹不掉了,留下了很深的沟壑。我终于也从长长久久的苦痛中发现,人生就是一条苦行之路,只不过我将它变得有些肮脏罢了。
而唯一让我还有疑惑的便是到底安然知不知道我的过去,明不明白我真正的为人。但是我已经没有了勇气去问她。安然用离开的方式教会了我珍惜,教会了我要真诚待人。
我本来想等大学毕业的时候要分开的那一刻多看她两眼,并把一切真相都告诉她的。但是很显然,如今我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我们之间的联系被她亲手硬生生的斩断了。
等我勾搭上京城里有名的花花公子宋安,那个死胖子之后,我的时间完全的被他所支配了。我承认他很花心,长得也很恶心,但是我心里却有一种认同,仿佛我本来该找的人就是他一般。
所以我隐藏了我的真面目,收敛了我的坏脾气,又成了那个无辜的楚楚动人的小女人。 乖乖的做一只被主人豢养的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
死胖子在心情好的时候会给我买很多的礼物来表示他对我的喜爱,在心情糟糕打了我之后也会买很多贵重的礼品来讨好我,甚至还送给我父母房子和现金。让他们也为他的罪行开脱。他们都天真的不行,从来没有一个人知道我曾经的过去,也不知道这交易的阴谋。
但是,我发现渐渐的,我在讨厌他的同时开始依赖他。
所以,我强迫自己投入更多的时间到游戏之中,强迫自己在剩余的时间里尽量的去花费时间,而不是去思考。我很喜欢游戏,在那里,我可以和陌生的见不到面的人随意的说些什么,然而却并不会产生什么实际的后果,也不会影响到我自己的生活。
对于游戏,我很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