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三年前,盛赢第一次看到唐伶的时候,觉得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邋遢的女孩子?

 她头发松松垮垮地扎在脑门上,戴着一副大框眼镜,仍没遮住她脸上那圈浓厚的黑眼圈,她穿着简单的白色恤跟牛仔裤,手上抱着一大堆书,那堆书几乎比她人还高。

 不光看起来傻,行为也傻。

 盛赢眼睁睁看着她跌在自己面前,手上那一堆书完全成了凶器,直接砸青了他一只眼睛。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她抬起脑袋,看起来就是个书呆子。

 自己眼睛都被她书砸青了,她却直直地盯着他看了很久,脸先红了。

 花痴,这是盛赢对唐伶的第一印象。

 他第二次看到唐伶的时候,还是在图书馆。

 她实在是很显眼----土的显眼。周边的外国人很多夜店动物,女生大多热辣开朗,这个东方女生在其中。反而成了异类。

 那时候盛赢为了攻克一篇论文,泡在图书馆里查文献。

 没想到一抬头,就看到了这女孩子傻乎乎的眼镜,又是一张红的像番茄的脸。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她直直地盯着他,“你长得好好看。”

 这一次盛赢对唐伶的印象,低到了谷底土,难看,还肤浅。

 盛赢从小到大都是天之骄子。他见过这样的女生不计其数,她们要么爱着自己的脸,要么爱着自己家的钱。

 这花痴不过是其中之一。唯一不同的是----她是最土的那个。

 盛赢压根就没有搭理她,只想继续攻克自己的论文。

 他在这论文上遭遇了一个瓶颈,他思考了很久也无法解开,这时候这花痴手一指,写了一串书名“这本文献上有相关资料,图书馆里有。”

 随即她又写了一串专有名词。

 盛赢狐疑地看着她,将这串名词输进了电脑用网络查,这时候他倒发现这女生倒不是一无是处----至少是个有脑子的书呆子。

 无声地经过了半小时,只有按键盘的声音,盛赢终于抬起头时,看见她还是一张红的像番茄的脸。

 “就这么红了半个小时?”盛赢眼睛一耷心想,“她的血液循环倒是挺好的。”

 “谢谢。”盛赢很敷衍地道谢。

 这一句话刚脱口,便看到她的脸这下直接红到了耳根。

 “我叫唐伶。”她扶了扶自己的大眼镜,笑眯眯的伸出了手,“我们做朋友吧!”

 盛赢是何其高冷的人,他起身就走了。

 本以为再也遇不到这个唐伶,却发现自己的论文缺了最重要的文献,去图书馆一查,发现被人借走了,这本文献很古老,里面的资料其他渠道都没有。眼看着论文的,期限要到了,盛赢心急如焚。

 这时候她又出现了。

 欢欢喜喜地蹦到自己的面前,抱着砖头一样的文献,厚颜无耻地说“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借它!”

 “拿来吧。”盛赢伸出手。

 “等等。”唐伶赶忙护住了书,贼贼地笑说,“我要你当我的男朋友。”

 这一次盛赢对唐伶的印象,算是跌进了深渊土,难看,肤浅,还特别有心机。

 “我不要了。”盛赢起身就走。

 “这门选修课,你已经挂过了吧?”

 盛赢没想到这么个土包子,居然还能露出这么邪性的笑容“如果这次再过不了的话…学分凑不够了哟。”

 唐伶奸笑着说道“你确定要放弃吗?”

 “好无耻的人!”盛赢气急,转身又看到那张涨得通红的脸。

 一个人怎么可以一边羞涩一边耍奸诈?

 “一个星期,就一个星期!”唐伶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发,“我弟弟回来了,他快要把我笑死了,说我压根没人要…好吗?”

 一个星期?

 盛赢皱了皱眉,这一次他妥协了。但是他打心底里,厌恶这个唐伶。

 做她男朋友的第一天,唐伶就拽着他说要出去野餐。

 结果差点把草坪给烧了,野餐彻底变成了救火行动。

 当她男朋友的第二天,被唐伶拉着出去划船,天气很好风和日丽,游湖的人不少。

 结果她特别有能耐,直接把船给划翻了,这就算了。

 盛赢湿漉漉地站在岸边,看见唐伶还玩命地刨水?

 得。她还不会游泳?于是划船变成了救援。

 当她男朋友的第三天,唐伶拉着他说要去买书。

 结果唐伶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追着一个小偷就跑了三条街,又被小偷指着枪回追跑了一条街,最后他们阴差阳错跟个小团伙缠上,人一伙被拉警局里去了。

 后来案情明朗,因为唐伶的见义勇为行为,在最后还获得了荣誉市民称号,他作为“男朋友”顺带上了一次报纸。

 当她男朋友的第四天,盛赢算是受够了,想着无论唐伶怎么说,他也不会跟她出去。

 结果唐伶先销声匿迹了,他终于清静了。

 当她男朋友的第五天第六天第七天,唐伶完全消失了,这时候盛赢的心里犯嘀咕了她到哪儿去了?

 怪异的是,这场赌注明明已经告一段落,他怎么反而在意了?

 盛赢回过神来时想去找唐伶,却发现连她的手机号码也没有,他居然对她一无所知。

 于是他就在图书馆里等,他等着她出现,第天第九天第十天,直到第十五天,一个穿着红裙的东方美女直盯着他看,这几天他总看到她。

 这漂亮女生一头黑色的长发披在脑后,一双晶亮的大眼睛里全是璀璨,五官精致得像是小女孩玩的洋娃娃。美人他虽然见得多,但是这漂亮女生仍然让他眼前一亮。

 她一双眼珠子骨碌碌地盯着他看,盛赢正要不耐烦,却听到她说“盛赢,你怎么在这?”

 这声音?

 盛赢一愣,不就是唐伶吗?!

 眼前这个美女是唐伶?他实在没办法把眼前的漂亮姑娘,跟那个扎着头发大眼镜。稀里糊涂的傻瓜唐伶联系在一起。

 “啊。”美女眼睛一眯有些埋怨地说,“我是唐伶啊,你的记性好差啊。”

 盛赢“…”自己来这等了这么多天,结果她早就出现了,只是自己没认出来?

 “你怎么…样子变了?”

 “没有啊。”唐伶有些诧异,“我一直这样的啊。”

 张口就是胡说道。

 “啊!”她眯眼一笑,“你说我衣服什么的吗?你赶论文,我也赶啊。先前觉都不够睡,肯定懒得化妆啊。”

 让盛赢气得牙痒痒的是,这时候唐伶反而睁着一双天真的眼睛看他“你这几天都来图书馆干什么?你也是过来写论文的吗?”

 这傻女人左顾右盼,偏偏没把重点说出来,好像压根没有当他是男朋友一样。

 “你前几天哪儿去了?”他有些不爽。

 “啊?那个啊。”唐伶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我弟弟回来了嘛,本来我想把你溜出去嘚瑟一下,结果他把我抓家里玩儿了一星期游戏。”

 一股诡异的感觉占据了盛赢的心情,他不爽。他不爽只是被她当做溜出去的工具。

 他一把拽住了她的手说“我们走。”

 “去哪儿?”唐伶看着他,“我还要预备功课。”

 “去补第五天第六天第七天,一个星期还没完!”

 就这样,他们俩在一起了。

 盛赢自小就很厌恶自己的家庭,偏偏在那么一个贫穷惨淡的国家,做那些邪恶的事情,将本来就惨的人民榨得血肉都不剩了。

 他自小就有大把的金钱可以花,可是他的父亲对他的压力非常大,这让盛赢拼劲了全力,只想逃开那个可怕的家。

 求学期间,他没有向任何人说过自己的家世。盛赢曾经以为自己能融入正常的生活。

 但是父亲仍然将他的未来步步紧逼,未婚妻,继承家业,回到红石镇。

 他毕业以后的路,已经被刻在了骨子里。

 他的父亲按着他的脑袋,用枪指着他,要他必须回肯因,必须回红石镇,必须接受黑市,必须做黑色的生意。

 他不想,他厌恶。

 他只想跟唐伶在一起,这个女人傻乎乎的,有时候却很聪明。

 他无数次问唐伶你为什么要跟我在一起。

 她避重就轻“因为你长得帅呀。”

 他再逼问她,她会说“因为我有病啊。”

 在甜蜜的时候,她会邪邪地摸着他的脸说“只有你能治。”

 那时候盛赢不明白她的意思,到最后却发现他确实能治----但不必须是他,唐伶只需要一段爱情来治。

 他想听她说一句“我喜欢你”但是她从来没有说过这句话。

 在跟唐伶交往的时间里,盛赢已经抛开了自己的过去,他想脱离自己的家庭,跟唐伶组成一个普通的家。

 他会娶她,他们以后会有孩子,可能一个可能两个,不,这些都她说了算。

 他未来的蓝图里全都是唐伶。可是盛赢却没意识到,唐伶的蓝图里没有自己。从一开始,都没有自己。

 他们闹过两次分手,每一次她都平静得可怕“盛赢,这对你不公平,我们还是分手吧。”

 在知道了唐伶的过去之后,他心疼她,每一次都是他在挽留她。

 唐伶从来不会做出承诺,从来不会吃醋。

 他隐隐地怀疑过,这个女人是不是根本不爱自己。他感觉得到唐伶随时都在准备离开。

 那一次盛赢去了欧洲。就是要跟自己的父亲谈判。

 他信誓旦旦地冲自己的父亲发下毒誓,说一定不会回红石镇去,你抱着你的那堆钱继续作恶吧,我要跟唐伶在一起,她是我此生最爱的女人。

 那时候他的父亲冷笑着嘲讽“爱?爱是什么?能吃吗?”

 他被父亲毒打之后,浑身的伤痕,就算父亲用枪指着他脑袋威胁,他也绝不妥协。

 在从欧洲回去的飞机上,盛赢身上虽然痛得要命,但是满心都是期待跟希冀。

 父亲已经彻底断了经济来源,不过这不重要,他能够凭借自己的实力在社会上生存下去,还能活得很好。

 他买下了一对戒指,他决定了,要向唐伶求婚。

 他想要用余生去守护这个女人。

 他相信自己的爱是能打动她的。

 他怀揣着兴高采烈地一颗心,想要告诉唐伶我用我的反抗让父亲妥协了,他同意了,我们可以在一起了。

 但是迎接盛赢的,是他这辈子都不会忘怀的画面----她跟另外一个男人躺在一起。

 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他只觉得浑身发凉。像是陷入噩梦,但是浑身的疼痛让他知道这是现实。

 这个男人是谁?

 盛赢浑身的伤疤还在发疼,却掩盖不住撕心裂肺的痛。

 他甚至低声下气地对唐伶说“只要你说不是,只要你说不是,我就相信你。”

 唐伶却说“我们分手吧。”

 这时候,他的那名未婚妻黎可依出现了,那天出现的黎可依楚楚动人,温柔以待。

 她温和地抚慰他“阿赢,我不怪你,你现在跟她分手吧。我们结婚。”

 盛赢闭上眼睛,浑身瑟瑟发抖。

 他看着一脸冷漠的唐伶,听到她冷冰冰地说“你知道的,我没有爱过你。”

 盛赢气急,他冲出了房门,冲到了街上,他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片。

 自己对父亲的承诺就像是笑话一样,他从口袋里掏出戒指盒子,直接扔了出去。

 但是扔出去之后,他的心更痛了。

 他要捡回来。

 盛赢拼命地冲过去捡戒指。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

 回过神来的时候,只看到一辆车朝自己疾驶而来,震耳欲聋的是刹车的声音…

 唐伶没有告诉盛赢,自己被他那未婚妻找茬,被未婚妻打进了医院,被未婚妻的言语刺得发了病,她以为自己是个“第三者”

 她懒得纠缠,便直接把林允奚拉来,当了一次“奸夫”

 而从那一天开始。盛赢就消失在了唐伶的世界里。

 他在病床上昏迷了3个月,经过抢救,身上还留了一道伤疤,几乎贯穿了他的整个上半身。而这铭刻在心上的伤疤,就是唐伶对他的伤害。

 每个夜晚,他摸着胸前那道伤疤,心里满满的,都是对唐伶的怨恨。

 在昏迷的3个月里,他辗转反侧的每一个噩梦,都是唐伶跟那男人躺在一起的画面。

 他还记得那个男人的眼睛一蓝一绿,他不认识他是谁。

 可是盛赢知道,唐伶彻彻底底地背叛了自己的爱情。也掐碎了他想成为正常人,融入正常生活那一丝希望。

 父亲嘲笑他说“看吧,这就是你要的爱情。”

 他回到了肯因,回到了红石镇,成为了一个是杀人如麻的盛少爷。

 他冷漠,冷血,没有一丝同情,完全换了一个人。

 这样的自己,才是父亲希望长成的样子。

 当盛赢再次见到唐伶的时候,他满心的复仇。

 当他看到唐伶跟那个齐瀚在一起时,他原以为自己满心怨恨,却意识到里面还有嫉妒,而这份嫉妒,来自于不灭的爱意。

 他忌妒齐瀚,他不想她跟齐瀚在一起。

 那个夜晚,当他听到当年的真相,终于知道看到的那一幕都是做戏,一切全是黎可依的阴谋时,盛赢的心是在狂喜的。

 原来一切。都只是误会而已!

 我跟唐伶还有机会,我还能回到原来平静的生活。

 没错。

 在盛赢的眼里,唐伶已经等同于他对普通生活的渴望。

 所以这一次,这一次他要紧紧地攥住她,紧紧地将唐伶攥在手里。

 过去的一幕幕还在盛赢面前放映,他现在紧紧地攥着唐伶的手“这一次,我抓住你了。”

 这一整片区域,全是乔纳森财团的油田,哪里可能还有什么遗迹在?

 盛赢直接把唐伶塞进了直升机里,将她带回了半山别墅去。

 一切都回到了原点。

 唐伶很困很累,心里很担心齐瀚跟艾伦,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又担心林叔,又担心林允奚,整个人都陷入了惴惴不安的状态。

 唐伶被打了针,在房间里睡了很久很久,隐约之中她听到了吵闹的声音。

 这是盛赢的声音“我受够了!”

 他吼道“我受够了红石镇!我受够了这些事!我要离开这儿,我要跟唐伶离开。”

 “哼,你这个臭小子,当真以为自己能撒手吗?你这一手的血腥,还真以为自己能洗得干净?那样的女人到底有什么可眷恋的?”是盛家老爷的声音,“你的未婚妻还在这儿,上次闹腾的事情你还嫌不够大吗?”

 “我不管你要玩几个女人,你只要不娶她,养她一辈子都可以!”盛老爷说道,“你忘记了3年前的事情吗?3年前,你口口声声跟我保证,会跟这个女人天长地久。结果呢?”

 盛老爷嘲笑“结果你被戴了绿帽子。”

 “不!”这些都是误会,盛赢吼道,“这些全都是黎可依的阴谋。这次不一样,我会跟唐伶有很好的未来的。”

 唐伶听得头很疼,她整个人蜷缩进了被窝里,她感觉自己在担心很多事情。

 她担心齐瀚,担心艾伦,担心林叔,担心林允奚,唯独不担心自己。

 不知道他们又吵了多久?她听到门吱呀一声打开了,盛赢走了进来,将她抱了出来。

 盛赢看着现在的这个唐伶。相比于几年前,唐伶的头发变长了,那时候她的头发大约只到肩膀…对,只要把她变成了当年的样子,她就会继续爱我了。

 直到今天,盛赢都还记得图书馆里穿着红裙的女孩子,那个女生漂亮,自信,她看起来像是一道阳光,更重要的是。她爱自己。

 盛赢给她穿上了红裙子,找人给唐伶剪短了头发,甚至找来了一副大黑框眼睛,他执拗地像是摆弄洋娃娃的小孩,把当年的一切元素,都堆在了她的身上去。

 “盛赢。”唐伶坐在椅子上,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恍惚之间确实像极了当年。

 “嗯。”他环住了她的肩颈。

 “我要告诉你一些事情。”

 没由来的,盛赢感觉到了一阵寒意。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嗯。”盛赢说,“图书馆。你抱着书…”

 “不。”唐伶说,“我早已经见过你了。”

 盛赢拧起了眉毛。

 “那时候我的病已经很严重了。”唐伶抬起头,“创伤后应激障碍,伴生抑郁症。我想死,我特别想死。”

 可是在他记忆里的那个唐伶,总是笑靥如花。

 “林允奚骂我,他说我连恋爱都没谈过,还不配自杀。”唐伶扭头一笑,“他说我必须把你追到手了,才批准我死。”

 “那图书馆…”盛赢惊愕。

 “假的。”唐伶说,“你是林允奚给我挑的目标,他料定我没办法追到你。”

 “我查到你的课程记录,料定你会去图书馆,便在那里等你。”唐伶看着他,“我先装作书呆子的样子接近你,让你留下印象,再假装自己是个特别温暖的女生,毕竟这样的特别惹人爱。”

 盛赢的手顿住了。

 “还记得我们七天的约会吗?”唐伶笑了,“第一天,我烧草坪。第二天。我翻船,第三天,我拿命去追小偷,你猜我本来是要做什么?”

 抑郁的气息萦绕在盛赢心头“…寻死。”

 “我失踪的那四天,是林允奚骂我。”唐伶轻笑了一声,“他说我连死三次都没死成,已经没资格自杀了,于是你又看到我开开心心地跳在你面前。”

 盛赢愣住了,他没想到自己原本美好的回忆,一点点被她抹上了黑暗的印记。

 “其实你根本不了解我。”唐伶叹了一声气,拍了拍盛赢的手背,“你爱的那个我,压根就是个假人。我这个人脾气坏,玻璃心,爱钻牛角尖。你爱的人不是我。”

 “不!”盛赢拧起了眉毛,“我爱你。”

 “你连我有病都不知道。”唐伶温和一笑,“又谈什么爱呢?我了解你,你讨厌现在的生活,你不想手沾血腥,向往普通的生活。所以你把这些愿望都往我的身上填。”

 盛赢握紧了双手。

 “可是盛赢,我扛不住。知道吗?”唐伶看着他。

 一片静默。

 “盛赢,我真的特别感谢你。”唐伶一脸真挚地看着他,“是你把我带出了抑郁症的阴影,真的,那三年我特别开心。”

 她说“但是咱们放手了,好吗?”

 “不好。”

 盛赢一颗一颗地脱开了自己的衬衣,唐伶脸色大变“你干什么?”

 他一手握起唐伶的手,将她的手指按在自己胸前“你摸到了吗?”

 唐伶感觉到自己摸到了一层伤疤。

 这是什么?

 唐伶的手越摸越深,发现这道伤疤,居然贯穿了他的整个上半身?

 “这是你欠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