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六

我第一次见他如此失态,心一软,将他的上身搂进了怀里,轻抚着他的发丝。睍莼璩晓这算是一种无声的安慰吗?我不懂该说什么样的话算是得体的,不忍打击他,也不敢给他太大的希望。

 他揽住我的腰,脸贴在我的肚子上。滚热的液体浸湿了单薄的衣服,透进我的皮肤,我的心跳慢了一拍。

 黑夜笼罩着我和他。这个无眠夜里,我们,都是孤单的。

 我们相互依存,熬过了这漫长的一夜。觥筹交错的都市生活,让我看清了人心的距离。

 络绎不绝的人海中,我拼命回头冲他挥手,痛哭失声,却只能随着人/流渐行渐远。而他,仍站在原地,一笑莞尔,纤尘不染于。

 咫尺的距离,却遥隔天涯。

 龙英骸,我们都是一类人。躲在最不起眼的一隅,我们惺惺相惜,互舔伤口。明知情花有毒,却仍奋不顾身,戒不掉,就成了终生的致命枷锁。

 岁月,无声地叫人害怕肢。

 这世上,有一种人将你成为他的信仰,他离你很远,却一直都默默地陪在你最近的地方。他爱你,所以也爱你的爱人,他爱你,所以他能为你的爱人牺牲自己,只是为了成全你想得到的幸福,而非禁锢、约束,你成为了他的信仰,无论你有多不堪,他也会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替你挡下所有罪名。

 龙英骸就是这种爱得狼狈不堪的一类人,倾尽了所有只为一个人,耗尽了青春去付出,却将一句“我爱你”藏在心口多年。笑着祝福心仪人和不是自己的男人远走高飞,甚至委屈了自己和不爱的人交往,只是为了不让“她”知道他的心意。

 能爱到了这种地步,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反正,我是做不到。至少,我做不到成全Ives的爱情,我只一味贪婪不知足地想要霸占他,将他牢牢困在自己的身边。

 可即便这样,我们的结局却殊途同归。我们,注定成为爱情的败寇。

 这是第一次,他将他不为人知的一面展现在我的面前。

 他的脆弱,他的委屈,他的信仰。

 “英骸,如果可以,我愿意替她来爱你…”

 我抱住他,亲吻着他的额头。

 10月3日下午,龙英骸送我和Astrid去了机场。如果是在以往,帮我提行李厢、为我送行的人应该是Ives,可自从在我家门口不欢而散后,我和Ives再也没有单独见过面。

 这样,也许是好的。避免了见面的尴尬,也是因为他曾经说过的——避嫌。

 既然承诺过要给龙英骸一个未来,我一定会做到。我会倾我所能去爱他,更倾我所有地去温暖他寂寞的心。

 那一晚后,我们都仿佛什么事都未曾发生过似的,亲密而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一如既往安静地交往。

 唯一发生的一件事是,我感冒了。一整夜,被情所困的我们只是紧紧地拥抱着,泫然暗泣,失恋的感觉麻痹了我们的神经,完全不知气温骤冷,然后弱不禁风的我不幸着凉。

 检票处,他停下了脚步。我放下手里的行李,手捧住他的鬓角,踮起脚,浅浅地吻了吻他柔软的唇瓣,目光柔得似能掐出水来:“早饭要吃好,午饭要吃饱,晚饭也要吃得足,不要熬夜,也不要酗酒,少抽点烟,知道吗?”

 他垂下眼睑,我又道:“你的生命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也是我的,我不想回来嫁给一个缠绵病榻的男人。”

 他索性阖上了眼,脸色呈现出病态白。

 我心疼地叹息,敞开手臂抱住了他精瘦的腰。

 “你为什么不能听进我一句话呢…”

 Astrid拉了拉我的衣服,我难分难舍地放开他。他很高,我踮起脚也只不过能够着他的鼻子,他以身高的优势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总是能够无声地给我一层巨大的压力,然而今日病恹恹的模样却显得他不堪一击,逐日瘦削的身子仿佛风一吹就能倒下。

 这样的他,让我怎么安得下心来呢?

 “你回家好好睡个觉,瞧你,黑眼圈都出来了。”我僵硬地笑了笑,提起了行李,“走吧,国庆后再见。”

 转身之际,他突然从背后搂住了我,温热的嘴唇在我耳鬓厮磨,发出了低低的喑哑声:“此生有你,夫复何求。”

 我苦笑,泪水却在不经意间如断了线的珍珠一滴一滴往下掉,竟无语凝噎。

 透过婆娑的泪眼,Astrid怜惜的表情如水中月般朦胧。

 有你,夫复何求!

 可是为什么,我心里还是在泛着疼?

 你的心,是否也似我如此,像扎了针一般,刺痛。

 我们何必要自欺欺人!

 到了成都,我和Astrid道别后,就打车回了家。

 离家一个月,本是想回来给爸妈一个惊喜,孰知老人家非但不老泪纵横地抱着我寒暄,脸色为难地互看了一眼后,对我道:“女儿啊,你不早点告知我们一声,老爸老妈去杭州旅游的票一早就订好了。”

 于是,我无语地也当了一回送行人。

 爸妈去旅游了,我还不打算马上就回W市,暂时先逗留在老家。

 守着一个空房子,这个国庆甭提要有多么枯燥。

 下午,骤然气温降低,我冷得牙齿直打颤,躲在被子里看电视都觉得冷。

 当即跳下了床,穿上了一件红色卫衣,披散着头发,就出了门。

 往年我喜欢到游戏机厅里串门,这家游戏机厅是高中认识的一个比我大四届的学长父亲开的,后来我有事没事就会来这儿看台球打发时间,虽然不会打台球,但看台球却是我的一大强项。

 跑进了二楼第三间包厢,熟人都在,屋里还有暖气,说不出有多舒服。许斌后腿挺直,前腿弯曲,身体贴向台面,目光炯炯地注视着球杆前的球,以肘为点,架杆姿势标准而优美,瞄准母球,手臂带动球杆,完美地出杆…

 许斌控制走位的方法很有技巧,从我上大学刚认识他的那年,他就是个高手,如今更是一个高手中的刽子手。

 一局打下,许斌不负众望地赢了。我高兴地鼓掌吹哨,他瞟了我一眼,走到一旁数游戏币。

 在我的心目中,帅哥有分这么几种:一,篮球打得好,像Ives;二,精通台球,比如许斌;三,抽烟也抽得别有风味,就像龙英骸那样;四,身材一定要非常棒,这我了解的只有龙英骸。

 杜禹两只手指间夹着一根烟,吸一口,吐一口烟圈,对着我笑道:“丫头,你那相好的怎么不跟着你回来?”

 “等我们结完婚,一定带他来见你老人家。”我嘻嘻笑道。

 许斌数完游戏币,倒了杯猕猴桃汁喝,睨了眼杜禹,说:“Elsie都打算要结婚了,我台球赌赢了,你请客?”

 “臭小子,你倒是挺会见缝插针。”杜禹气笑,“行,你大哥我有的是钱,还怕养不起你们?”

 我大笑:“好啊,我要吃羊肉串,肯德基,星巴克…”

 “唱一首歌,我们的歌,让每一个瞬间停留,我的左手,旁边就是你的右手,我一直在你的左右…”

 肯德基,我正在津津有味地抓着手扒鸡大快朵颐,手机铃声却在这时候很不适时宜地欢快跳了起来。

 我脱下一次性手套,打开手机扬声器,放在桌上,继续欢快地吃。

 因为吃得太舒服,所以那时候根本没有去看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

 手机里传出来的第一句话,却让我,还有许斌、杜禹,都不约而同愣住了——

 “Elsie,我们…分了吧。”

 才啃到一半的鸡腿哗啦啦地从我手中脱落,掉在了地上。

 许斌带着意味不明的眼光看着我,不言。

 我呆住了,灵魂瞬间被抽干一般。

 我目光转移到屏幕上,似乎不相信这话是从龙英骸口中说出来的,一定是有人恶作剧,一定是。

 但是事实就摆在面前,说话人的声音就是他的,来电显示是他的名字。

 我急着想问他为什么,却不幸被可乐噎着,喉咙一阵发痒,连咳了好几声。

 许斌拍拍我的后背,然而话筒那头却没有再传来熟悉的声音。

 咳嗽咳得我眼泪都掉了出来,我一句话都没来得及对他讲,他已经挂断了通话。

 分了?

 因为你的她,还是我的他?

 不是说好要放手的吗,不是说好下半辈子白头偕老的吗?

 “丫头…”杜禹叹了口气,叫来服务生,“再来一只蜜汁手扒鸡。”

 “不吃!我不想吃变异鸡了!我才不要身上长虫子!”我突然暴躁地把可乐摔在地上,液体洒了一地,冰块砸在地上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我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想转身跑走,许斌连忙抓住我一只手臂。

 我试图甩了甩手,无果。委屈的眼泪噙满了眼眶,扭开头,声音哽咽:“我被甩了…”

 “谁说的,你没有失恋。”许斌语气淡淡的,“我听到的,可不是说要分手,你吃得太专注,没听清楚罢了。Elsie,他是叫你赶快回去,他在那里等你。”

 我哼了哼:“你别哄我,我听得很清楚!”

 “我向你保证,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许斌对杜禹使了个眼色,杜禹从愣怔中回神,也来安慰我道:“是啊,丫头,我们都听得很清楚。想甩我们家丫头,哪会那么容易啊?”

 我闷声不语,我知道他们是在安慰我,龙英骸的话,我真的听得一清二楚…

 心情一落千丈地回到家,偶然发现手机不在身上,急得用家里的话机拨通自己的号码,回复我的却是10086机械的女声——关机。

 想打电/话给龙英骸确认他说的话到底是不是真的,可是不会背他的手机号,也没有勇气去钻这个牛角尖。

 恍惚间觉得,一座空房子,守得我好累…

 一盘象棋,拼死杀到了最后,竟是被一个小兵将了一军。我们固若金汤的感情,却是被他的一句话而土崩瓦解。

 人人都会有一个梦中情人,像雾里看花水中看月那般,美得朦朦胧胧,是故也是一种信仰和追求。结婚的人也好,恋爱中的人也罢,在我看来,心中偷偷活着一个情人——得不到的情人,都是很正常的。

 所以我不因为龙英骸的过去而心怀疙瘩,他也不介意我对Ives的所有迷恋。

 我不为爱情而结婚,更不是为了爱情而生活。

 失去龙英骸,我也许会难过,但不会伤心到一蹶不振的地步。

 躺在床上,想了很多,大多时间在发呆,眼角留下了泪痕,让我好一阵子都觉得眼睛干涩难受。

 独自反省了一回,我对他是什么样的感觉?好感?贪恋?

 趴在电/话机旁,迟疑了很久,才拨下了一串熟稔于心的号码。

 拨通了电/话,我眼泪再次决堤了。听着耳边传来静静的呼吸声,我喑哑着声哭道:“哥…”

 他大概是因为听到我的哭声,沉默了很久,才带着关怀的口吻道:“怎么哭了?”

 “我想哭。”

 “你不是已经哭了?”

 我大骂:“你说什么风凉话!如果我要你马上到成都来陪我,你会来吗?”

 “…嗯。”

 “嗯什么嗯啊,死鬼,我想见你!”

 “十分钟后,下楼帮我提些东西。”

 “呃?”

 我懵了下,十分钟,他以为他是孙悟空呢!

 我不太相信他,哼哼唧唧了几声,他柔声道:“乖点。”

 我按他说的做了,而且挂了电/话后我连睡衣都没有脱,披上卫衣就马上下了楼。

 站在风中等了七八分钟,我真的看见他来了!

 我激动地跳了起来,通红的眼睛弯弯笑起。

 他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徐徐走来,风中的他身姿挺拔,清雅俊逸。

 Ives见到我,愣了下,脚步顿了顿。我兴奋得一时忘记了尺寸,跑了过去,扑进他怀里。

 然后,恸哭。

 这次,他没有推开我,只是安静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傻丫头,外面冷,快进屋里去。”

 我无动于衷,他只好托着我的大腿将我抱起,用一种接近于扛麻袋的方式将我带进了家里。

 他将我轻放在沙发上,自己坐在另一张椅子上,手里的袋子都放在了单人沙发上。

 我憋屈地放声大哭。

 在他面前,我收敛不了我的情绪。

 但他,仍是一副云淡风轻事不关己的表情。

 我愠色道:“你不陪你的小女友吗?来成都干嘛!”

 “不是你让我来的吗?”他波澜不惊地挑挑眉。

 “放屁,你敢说你不是本来就想好来看我的?”

 “敢。”

 “…”我撅着嘴,使劲挤出眼泪来,楚楚可怜地闪着泪眼:“你又说风凉话…”

 他若无其事地耸耸肩,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我自尊心受创,不甘地大叫:“你不问我为什么哭,为什么难过吗?我失恋了!失恋了!他要和我分手了!”

 “我知道。”

 我无语凝咽。他毫不在意的样子刺疼了我的眼睛,竟让我哭得更大声了:“你有了女友就不要我了是吧!我失不失恋都和你没有关系是不是!连你也嫌弃我了…”

 他伸臂揽住了我,将我抱进怀里,轻轻地拍我后背。

 我抱紧他,耳边传来他好听而深沉的声音:“好男人比比皆是,你还年轻,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国庆后他就要去美国留学了,如果舍不得,就去留住他,叫他不要走,他就一定听你话不走了。”

 “他要出国?”我怔了,“是他主动提出的吗?不,他是在躲避那个女人,一定是为了躲她…”

 Ives抿着唇,淡然地望着我的眼睛。

 他的手,拂过我的鬓角,修长的手指在我的脸上慢慢摩挲,天籁的声音柔得像细流的春水:“爱他,就把他追回来啊。”

 我捏着他的手紧了紧。胡说,我爱的人,是你,不是他啊。

 是你啊…

 懒得辩驳,最后倒在他的怀抱中,安静地睡了。

 “我依然相信直觉爱在每一个角落盛开着

 从未有过的一个单纯世界互相彼此懂得

 我们唱着圣洁的歌

 千里万里寻找寄托

 让回忆留下最美的一切”

 相遇,是十万分之一的偶然;离别,是百分之一百的必然。

 年轻时幻想着做他的哆啦A梦,或者就做他的藤野大雄,要他做我的哆啦A梦。

 但是现实很残忍,上帝造出的人类出乎意料的顽强旺盛,他不需要他人的施舍,别人也取悦不来。

 星火可以燎原,再软弱胆小的人也可以与天试比高。

 我的爱情,还没到达终点,而我的视线已然模糊不清。

 青春是一个短暂的美梦,当你醒来时,它早已消失无踪。

 我的枯木,我的年华,还能再生否?

 我醒来时,发现我的脑袋枕在Ives的大腿上,他背靠着沙发,歪着脑袋熟睡,估计腿已经被我压得麻木了。

 揉了揉眼睛,小心地从他沙发上爬起,一个轻微的动作将他从睡梦中拉回了现实。他醒了。

 “莺,我渴了。”

 我木讷了几秒钟,蹬着自己睡虚的腿,忙去给他倒水。他猛灌了好几口,突然暴躁地拉了拉领口,从下往上把身上仅有的一件衬衫褪了去。

 我呆呆地盯着他赤/裸的上身,喉咙干燥,一句话都说不上来。

 他热了,我看着冷了。

 不过,他的身材,一点不逊于龙英骸啊。

 他动作娴熟,毫不在意我的目光。而我的耳根子越来越红了。

 他眼神飘过来时,我受了惊吓似的,慌忙转过身,小跑到饮水机旁,给自己接了一杯凉开水。

 我不敢坐他身边,也没敢开口说话。我们沉默着,沉默着,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但始终是我在自作多情,地球没有因为我们不说话而停止了转动,手机也不会因为主人不碰它而自动关机。

 所以这个结局就是,我死机了。

 Ives在和苏菀煲电/话粥,我听到门铃响起来时就小跑出去开门,龙英骸面带倦色地走了进来,我愣了一下,有点眩晕。

 他不由分说地揽过我的肩,透过他迷离的眼我模糊地察觉到他的疲惫,死气沉沉得如一潭死水,毫无神采。

 我忍不住问他怎么了,他摇摇头,不说话,坐在沙发上,倒了一杯白开水,仰首,猛地灌进口中。

 Ives冷淡地横他一个眼神,又撇开了脸。两个人如陌生人似的,分别坐在长沙发的两端,连声招呼都不打。

 龙英骸的目光凝固在我的脸庞上,我尴尬地低下头,暗咒一声该死的,我眼睛上肯定又红又肿的,这不用细想都能猜得到,因为现在我眼睛都很难睁开了。

 “我伤到你了?”他定定地望着我的眼睛,淡淡开口。

 我很难想象,他说这句话时抱的是什么心态,这是我所听过的分手方式中最惊悚的版本。

 难道他以为我是冷血动物吗?

 我愤怒地抬起脑袋,他却说道:“我想清楚了,与其逃避,不如先改变自己。”

 “什么意思?”我懵了。

 他似笑非笑地睨着我:“若你能给我次机会,我会爱上你。”

 我默然,Ives一记凌厉的毒眼剜过龙英骸,他无所理会,满眼笑意地盯着我。

 Ives放下他的手机,冷清地问:“你已经负她一次了。”

 “我尊重她的决定,但你无权管我们之间的事情。”龙英骸敛起笑,挑衅地回应他。

 我保持缄默,其实无论谁负谁,都没有任何意义了。他对我好的同时,我又何不是也爱着其他人?我们是同一类人。

 Ives半眯着眼,他们一齐看向我,我咽了咽口水,道:“你勉强不了自己…”

 “我们谁又不是在自欺欺人?”他意有所指地淡哂,轻嘲。

 “你这样对她不公平!”Ives低声怒斥。

 我轻轻捏Ives的手背,转首对龙英骸说:“我们就好聚好散了吧。”

 许多年后,我才知道这场分手事件背后的真相。就在我还躺在Ives大腿上睡觉的时候,许斌正在和龙英骸赌球,龙英骸以一分之差输给了许斌。许斌就是以这样的方式说服了他收回分手的话。

 十天长假结束,我们一行三人回到W市,生活又进入了正轨。

 而我和龙英骸,和平分手了。

 假期后的工作繁忙起来,尤其像我这样不想依靠父母、一穷二白的小虾米,更是忙得焦头烂额。

 我觉得,我的房东是一个奇葩。

 而且,是奇葩中的战斗机。

 曾有一个朋友对我说,她想租一个房子,然后渴望每个月被房东追着交月租的生活。我认为她小言看得太多了,或者就是有受虐倾向。

 我的房租交得很勤,可是这房东大婶却是个另类——她不催钱,她催婚。

 说来实在莫名其妙,我一日没找到新对象,她就唠叨不停,我下班时要听她啰嗦,吃饭要受她数落,打游戏时她也絮叨,甚至睡觉前她还要来给我做催眠。

 更奇妙的是,我和她并不熟。

 我气得想搬家,但这当口我的工作十分紧张,没把工作稳定下来前,哪有搬家的空暇。

 于是,我只好忍气吞声,继续耐一耐极品房东。

 一整天的工作后,我捶着酸痛的肩膀,打开家门,就听耳边传来熟悉的尖锐叫声:“夜莺!夜莺啊!你过来,我有事找你!”

 大妈,你比我上司还烦人啊!我晕头转向地翻了个白眼。

 我很不耐烦地问:“干嘛啊?”

 “我亲戚的朋友有个孩子,刚从上海回来,想找个女朋友,我这不就找上你了嘛。”大婶手里捏着一张纸,唾沫横飞。

 你找你女儿啊!我想撞墙,叹了声气后,摆摆手:“得了,我又不是找不到男人!”

 “我女儿像你这年纪的时候孩子都生了!听大婶的话,跟你说,这个男的真不错啊,大婶不骗你,你不满意的话再说。”

 “不用不用不用!”

 我泫然欲泣的模样并没有让她动容,反而又遭到一连串的斥责,连本地方言都搬出来了。

 若她不是我长辈,我真的很想爆粗啊。

 不知是上班的缘故,还是房东大婶的催眠术太精,我沾床就睡得不省人事。

 第二天是周末,我不用上班,窝在家里睡了半天觉,当然也不免偶尔能听到大妈比鞭炮声更烦人的絮叨声。

 下午一点,我被门铃声吵醒,第一个飘过脑海的想法是房东大婶,但她没有这么个素养,她想进屋子里来,直接掏出备用钥匙就可以了。

 但我想不到还有其他人了。

 披头乱发地穿着睡衣走到门前,开了门,见是Ives,立马打起十二分精神来,“你怎么来了?”

 “进去再说吧。”

 我给他倒了一杯果珍,他礼貌地道了声谢,然后道:“下个月我要去上海参加马拉松,你去吗?”

 我睁大眼睛,想了想,摇摇头:“不去了,工作忙着呢。”

 “好吧。”他轻叹,“约了几个老朋友去玩,你也别闷在家里了。”

 我懒散地打了个呵欠,将脑袋枕在他大腿上躺着,“被房东大婶儿吵得,我睡都睡不饱。”

 “越睡越困,起来了。”Ives扶我起来,我趁火打劫道:“我今晚睡你家好不好?”

 “…”他幽幽地看着我,“你不怕我半夜做了你?”

 “…”于是我被他逼着出了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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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新的一年,木棉祝愿大家身体健康,永远开心!

 2014,我们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