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百 你可以颠倒众生(郑娆)

  你可以颠倒众生

  从郑娆记事起,她妈妈郑媛就日复一日地坐在靠窗的位置,一针一线地织毛衣,说是要织给她老公。这是她安静地时候。等到她发疯的时候,她会被妈妈拿着鸡毛掸子打,甚至用刚刚烧开的水往身上泼。

  所以,自小,郑娆就练就了一身不坏的筋骨,就算是前一秒郑娆还被母亲抓着头发打骂,下一秒就能下地去干活。

  村子里的人都说,她妈妈郑媛有精神病,是因为被一个男人抛弃了,但是那个时候已经怀了郑娆,村里的人押着她去诊所做流产,打引产针,她拼命地挣扎着,还推翻了两个人。跑了,拼着命的护着自己的孩子。

  村里人说是为了她妈妈好,毕竟郑媛跟那个大城市的男人好的时候。才十八岁,怀上郑娆才十九岁。

  郑娆完全随了母亲的五官外貌,不仔细看,永远都是清纯。但是仔细一看,就能看得出妖娆,特别是化妆之后,一双眼更是桃花泛滥,能勾男人的魂,因为长的太好,总也不招人喜欢。

  在郑媛清醒的时候。郑娆曾经问过母亲,她父亲是一个怎样的人。

  郑媛说:“很英俊的一个男人,他说了,他回来接我的……我等他。”

  听同村里的人说,那个男人确实长得好,几次来接郑媛都是开着豪车,好像是城里的富贵人家,豪门大家族。

  从那个时候开始,郑娆就开始仇恨一切有钱人。

  郑娆十三岁那一年,是一个阴冷的冬天,郑娆的母亲去世了,十分安详。他还是没有等到那个爱了一辈子的男人。

  村子里,有一个老族长说,“人太痴,命都不久。”

  ………………

  第二天早上,郑娆完全不知道,还去房间里叫母亲起床吃饭。

  但是,床上没有动静。

  郑娆对这种情况也是习以为常了,就说:“妈,灶台上热着饭,你起来记得吃,我去上学了。”

  等郑娆中午放了学回来,发现家门口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正好从门里面抬出来一个担架,上面蒙了一块白布。

  她蓦地瞪大了眼睛:“你们要干什么?!”

  有人说:“你妈妈死了。”

  郑娆转过头:“你妈妈才死了!她早上还对我说话了呢!你胡说八道什么?!”

  小小的年龄,双手护着担架,对着过来拉她的人是又踢又咬。

  按理来说,她妈妈对她不算好,却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她也知道,一旦她的妈妈辈带走了,她也就要被带走了。

  只不过,她妈妈还是被带走了。

  村民们怕她出去发疯,毕竟有一个这样发疯的母亲,女儿也要提防着,所以,在挖坑埋掉的时候,郑娆被反锁在家里。

  她哭的嗓子哑了,索性就不哭了。

  等到邻居的奶奶来送饭,带着她去认了村头的一个坟头,“这就是你妈妈的坟头。”

  这一块全都是堆积起来的土丘,大大小小的,一眼看过去全都一样。

  郑娆就在旁边找了一块木牌,插进坟头,然后跪下来,对着坟头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郑娆还不到成年,所以是县里的福利院领着送到了当地一所初中。

  郑娆什么都没有,她想要改变自己的未来,就只有靠自己。

  每当走过“知识改变命运”的大牌子的时候,郑娆都会看上两眼,然后在心里默默地鼓劲儿。

  九年义务教育,你能考上高中,那就继续上,如果考不上,那就出去打工。

  这一年,郑娆考上了高中,虽然说不是极好的重点高中,但是她也很高兴。

  也就是这一年,她认识了荣凌,一个从大城市里来的富少爷。

  其实,荣凌来的时候,并没有说自己是京城里的富二代,行事也十分低调,但是,郑娆眼尖,有一次看见一辆来送荣凌的劳斯莱斯,她在心里唾弃了一口。

  她对那种富二代有钱人,简直就是深恶痛绝,因为她那个从未谋面的父亲,那个有钱人。

  荣凌对她表现出来的好,在她眼里全都是作秀。

  既然第一眼印象如此,那么,不管以后如何去对一个人好,那么已经成了既定印象。

  十八岁她成年,从福利院里搬了出来。

  其实之前,也都是她死皮赖脸地呆在里面,不管听见多么难听的话,因为她毕竟是要讨生活,所以,她是唯一一个到十八岁成年才搬出去的人,看着那些几岁的小孩子,郑娆觉得自己就是个笑话。

  因为一个人要生活,郑娆就去酒吧应聘,听说那里赚钱容易,她现在需要赚钱。

  在酒吧里,她认识了林萧萧,郑娆叫她萧萧姐。

  林萧萧是那种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女人,也是从底层,一步一步向上,攀附上酒吧背后的老大,成了老大的女人,才有了现在不愁的生活。

  林萧萧第一眼见郑娆,就笑了,说:“郑娆是吧,就凭你这张脸,你可以颠倒众生。”

  郑娆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长得有多漂亮,但是,她也不是没有听到过其他人讨论她的时候,说她是那种男人一看见就想要压在身下的风尘女人。

  郑娆在心底冷笑。

  这就是所谓的颠倒众生的另外一种说法吧。

  然后,她就开始跟着林萧萧做,从一个普通的小鸡头,慢慢做起,成了手下有十几号人的人物,她用了两年,到高三。

  荣凌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会在酒吧里,郑娆说:“我姐是开酒吧的。”

  郑娆从荣凌的眼睛里,看得出来一丝不相信和质疑,但是他并没有点破。

  直到后来的后来,郑娆都感谢荣凌,在她最落魄的时候,为了她保存一丝鲜有的自尊心。

  也是从那个时候,她对荣凌有了一丝改观。

  高三那一年,有一个转学生来了。

  叫杜佳茵。

  郑娆看着杜佳茵,主动跟她打招呼,因为她能看得出,杜佳茵是和她一样的人。

  但是,她的预料错了。

  第一次带着杜佳茵去酒吧,杜佳茵却拒绝了林萧萧。

  这一刻,郑娆好像看到,杜佳茵,或许是跟她完全不一样的人。

  林萧萧抽着烟,烟气缭绕后面,说:“她还会回来的。”

  不出所料,真的,杜佳茵又回来了。

  这个社会,总会逼的人走投无路,这就是一条路。

  但是,杜佳茵又是跟她不一样的。

  杜佳茵,比她幸运。

  那一晚,在最后关头,一个男人出现带走了杜佳茵的时候,郑娆就知道,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赶得上杜佳茵的运气。

  人和人,真的不能比的。

  高考结束,郑娆接到了林萧萧的电话,让她去广东,她在那边需要一个人帮忙。

  而就在这种时候,郑娆也接到了荣凌的邀请。

  荣凌对郑娆坦白了自己的家世,想要带郑娆回到C市,给她最好的生活。

  荣凌鼓足了勇气,拉住郑娆的手,郑娆没有挣脱。

  有那么一瞬间,郑娆真的是动心了。

  但是,荣凌许下的承诺,并没有兑现。

  郑娆在X县等了两个月,没有等到回来接她的荣凌,才买了南下的火车票。

  其实,郑娆不知道的是,荣凌到了荣家,就被荣老爷子软禁起来了,两个月后,直接飞机押送到美国洛杉矶。

  也许,命运总是这样阴差阳错。

  荣凌在洛杉矶用了三个月时间,让荣老爷子彻底对他放了心,并且有了自己的心腹,年底的时候,坐飞机回了一趟中国,没有回荣家,而是直接去了X县。

  只不过郑娆已经不在了。

  房东说:“八月份走的,那小姑娘也可怜的很,说是在这里等人,等到最后身上只剩了几十块钱了,才买了车票离开。”

  那天晚上,荣凌看着天空中的惨淡白云,握紧了拳头。

  这个时候,他明白了一个道理,真的不会有谁会在原地等你。

  ………………

  郑娆在广州,并没有找到林萧萧。

  林萧萧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电话打不通了,人也不见了。

  广州鱼龙混杂,人多嘴杂,郑娆真的是用身上最后的钱买了车票,等到下车的时候,身上只有买车票剩下的两块钱零钱。

  人总有走投无路的时候,也总有绝处逢生的时候。

  就是在这种时候,郑娆遇上了赵林量。

  到后来,她认为,如果她是杜佳茵,那么赵林量就是她生命里的陆景重。

  她认为。

  至少在意识的终点,她都这样认为的。

  赵林量眉毛上有一道疤,被削掉了一半,笑起来有些邪气。

  郑娆饿晕了醒来之后,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坐在床边的赵林量。

  郑娆说:“是你救了我么?”

  赵林量点了一支烟抽,说:“是,我救了你,你打算怎么报答我。”

  对于一个年轻女人,没有钱能饿的昏倒在路边,能够报答的,自然就只有自己年轻的身体。

  赵林量比郑娆大十五岁。

  原本他开车在路边看见郑娆的那个时候,也就是动了动心思,让手下把郑娆带上了车,等到郑娆一张脸擦干净了,才看得出这张初看只是清秀,细看越发惊艳的脸。

  郑娆以前不是没有过男人,但是和赵林量上床,是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感觉,是凶狠的,却又不是以前伺候她的一些有S倾向的客人,赵林量的力道每一下都非常足,好像每一下都要将你揉进骨血里一样。

  以前,郑娆绝对不信的就是因为上床爱上一个人,因为她本就是靠这种方式赚钱的女人,她不信。

  但是,直到她跟了赵林量之后,才终于知道,做,爱原来不止是一种职业手段,而是真的能上瘾的。

  她爱上了赵林量在办事情的时候的那种魄力,那种狠辣,对别人的凶神恶煞和对自己的温柔。

  赵林量是初中毕业就不上了,刚开始是跟着老大打拼,但是后来,因为办砸了一件事情,被老大找人手去要砍掉他的一条胳膊。

  那个傍晚,算是血色残阳,郑娆从菜市场买了菜,想要给赵林量做一次丰盛的晚餐,但是,还没有到虚掩门面的门市部,就看见外面围了一群人,有人手里拿着很长的砍刀,正在叫嚷着。

  郑娆眼睛一红,旁边有赵林量的小弟来拉郑娆,他们知道这算是量哥的女人,也是量哥说了要保护的人,“娆姐,快走吧,量哥说了让我们把你先送走。”

  郑娆的眼睛里全都是红血丝,她转过脸连看着小弟,然后从他手里抢来了一把砍刀,丢掉了手里的袋子就冲了上去。

  “都给我让开!放了我男人!”

  赵林量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幕,当三五个人把他强硬的按在地上的时候,郑娆踩着台阶上的如血残阳,冲过来挡在他的身上:“要砍就砍我吧!”

  说真的,赵林量对郑娆,起初也只是兴趣,都说要随波逐流地弄上两个干女儿,养着玩玩,但是渐渐地,他发现郑娆这人是真的不一样的,每次看他的眼神,和那些逢场作戏喜欢上他的钱的女人不一样。

  也正是郑娆这一扑,将赵林量体内的野性彻底给激出来了。

  这个晚上,他仿佛是杀红了眼。

  只是为了他的女人。

  砍伤了人,但是索性没有杀死人,就被抓进局子里去了,连同郑娆。

  不过,赵林量把郑娆的罪名一同给顶了下来,郑娆只在拘留所里呆了十五天就给放了出来,而赵林量进了监狱,原本判了是两年,但是因为劳改好,再加上赵林量的一些道上的人的帮忙,只关了八个月就出来了。

  在赵林量出狱那一天,郑娆早早的就等在了监狱门口,看着阴森森的监狱大门,还有两边持枪的狱警,没有一点胆怯。

  大门上的小门缓缓打开,赵林量从里面走了出来。

  因为在狱中,统一剃成寸头,赵林量没有了凌乱的头发,眉梢被削掉的那一块眉毛更是让人感觉满是戾气,他走出这个阴森大门的同时,就看见了等在车边,穿着大红深v衣裙,好像一个女模。

  “量哥!”

  郑娆一下子冲了过去,直接扑进了赵林量的怀抱里,分别八个月,两个人还没有来得及上车,就在监狱门口激烈地开始亲吻,赵林量的手顺着郑娆的腰,托起她的臀,用力地靠向自己,用尽所有的力气,郑娆即使被吻的喘不上气来,还是拼命地去回应。然后上了车,两人也不顾的前面有人开车。

  赵林量喜欢用一些低俗的话来寻求言语上的刺激,郑娆刚开始觉得不好意思,到后面也就完全放开了。

  她爱赵林量,甚至爱到了疯魔的阶段。

  这一次从监狱里出来,赵林量跟人合伙开始做打擦边球,黑白两道,贩卖军火和走私毒~/品,走的全都是能被枪,毙的事情,但是每一单都赚得很大。

  他原本是跟在一个毒枭老大哥手里,老大哥有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儿,只不过因为一次警局缉毒大队的突击,在枪林弹雨中被吓到了,赵林量拼死把他女儿救了出来,老大哥的女儿就看上了赵林量,其实赵林量只是为了博得老大哥的信任,好把他手下的这一摊,手下的这些人全都交给他。

  果真,这一招十分奏效,老大哥几乎把赵林量当成了内定的女婿了,但是,赵林量却没有想到,老大哥为他想的就是想让他干完最后一大票,然后陪着他女儿去国外定居。

  赵林量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哪里肯就此跟一个女人隐退,况且,就算是隐退,也是带着郑娆。

  但是,戏还是要演。

  有一次,郑娆给赵林量打电话,刚刚说了两句话,就听见电话那一头一个娇俏的女声,说:“晚上要吃鱼么?”

  郑娆听了,心砰的一跳。

  赵林量对郑娆说:“等一下我再打给你。”

  郑娆听着话筒里的忙音,觉得心脏上好像有千万只蚂蚁在啃咬着,难受的很,等到赵林量打过来电话,看着手机屏幕亮了暗,暗了之后再亮起,却始终没有接通电话。

  直到半夜两三点的时候,郑娆刚刚挣扎着睡着了,就被一阵嘈杂的声音给吵醒了。

  郑娆睁开眼睛,就看见床前站着的赵林量,正在脱衣服。

  “你怎么……”

  赵林量脱了自己的衣服就开始脱郑娆的衣服,直接把她压在身下。

  郑娆开始拼了命地挣扎,不停地骂着,后来赵林量实在是用的劲儿疼了,郑娆开始哭讨饶,最后,她有气无力地倒在赵林量的怀抱里,说:“你既然是有了其他女人,就不要再来找我了。”

  赵林量伏在她的胸口吻着:“我只有你一个女人。”

  听了这句话,郑娆掉下了眼泪,她抱着赵林量的背,因为赵林量用力地冲刺,指甲在他的背上划下一道一道的红痕。

  郑娆问:“你爱我么?”

  赵林量说:“我爱你。”

  郑娆说:“如果你不爱我了,一定要告诉我,我走。”

  “永远不可能!”赵林量狠狠地用力,郑娆猛的痉挛了一下,但是,眼睛却湿润了。

  因为赵林量说:“只有你不爱我的时候,没有我不爱你的时候。”

  后来,赵林量就开始在老大的手里,逐渐收买人心。

  因为赵林量身上有一股野性,也有一股狠劲儿,比起来那个毒/枭的老大哥,在他手下的人都觉得要换上新鲜血液了,所以,也都拥护着他。

  最后,那个毒/枭老大哥被人算计最终被赶出帮派的时候,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内定的女婿,自己一手提拔上来的心腹,几乎是把他当成亲生儿子在养的男人。

  真是断定了一句话,真的是狼子野心。

  但是,赵林量还是为这两个人寻了一条活路,送他们父女二人出了国,还亲自去机场送了。

  老大哥看着赵林量,眼里面是讥讽的笑,“做这一行,总有栽的一天,不过栽在自己人手里,总比栽在条子手里要光彩。”

  他女儿则是抱着赵林量的胳膊不撒手,直到两个人把她拖着上了飞机。

  然后,生意越做越大,不仅往越南,柬埔寨这些贫穷落后的国家,而且开始和某些发达国家交易,赚的越来越多。

  郑娆看着也觉得越来越不安心,每天看电视的时候,都是提心吊胆的,生怕有一个什么风吹草动,就把赵林量给抓起来,也只有每晚和他做,抱着他睡的时候才会有安全感。

  赵林量也看得出郑娆的顾虑,已经在澳洲买了一块地,准备等到这一单货运完之后,就带着郑娆先去美国拉斯维加斯登记结婚,然后飞去澳洲定居,也找好了接手的下一任。

  郑娆问:“是我了我么?”

  赵林量说:“为了我们,我想有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孩子了。”

  然而,等她真的有了赵林量的孩子,赵林量却锒铛入狱了。

  她恨死了杜佳茵,在心里诅咒了她几千遍几万遍,恨不得将她碎尸万段。

  她心里想,如果不是杜佳茵,那么赵林量就绝对不会被抓,他们就可以去拉斯维加斯登记结婚,然后去澳洲,飞到一个没有一个人认识的地方去。

  都是杜佳茵,毁了她所有的幸福!

  赵林量用了所有的外面的力量,将郑娆保了出去,而自己扛下了所有的罪名,判了个死刑缓期执行。

  郑娆听到判决结果的时候,直接就晕倒了,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里,医生告知:“已经三周了,既然怀了孕,就要好好照顾自己的身子。”

  郑娆捂着被子哭了。

  她终于有了赵林量的孩子,可是,他却不可能出来了。

  她去监狱里见了一次赵林量,赵林量身上穿着宽大的囚服,郑娆说:“我有了咱们的孩子。”

  赵林量的瞳孔骤然紧缩,然后说:“去打掉吧。”

  他已经知道自己这一辈子就要在监狱里生活了,而郑娆才二十五岁,还正是年轻的时候,她还可以去找自己的幸福。

  说完,他就转身离开了探监室,他从来都没有想到过,自己会这么伟大无私到这种地步,竟然会为了一个女人,放弃了可以传宗接代的骨肉。

  但是,他终究还是这样做了。

  ………………

  郑娆回了一趟老家,去了母亲的坟头。

  曾经插上的木牌已经不见了,郑娆不知道哪个是母亲的坟头,然后就在十几个坟头,每一个坟头都磕了三个头,说:“妈,我爱上了一个人。”

  郑娆要报仇,她带着肚子里赵林量的孩子,来到了C市,寻求契机报仇,却无意间遇上了荣凌。

  真的是上天赐予的一次大好机会。

  荣凌是C市荣家的小公子,这么好的一个名号,如果不好好利用,怎么能行呢?

  关键是,郑娆看得出,荣凌对她仍旧有情。

  如果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有情,必定是想要得到她。

  所以,在见到荣凌的第二天晚上,她就灌醉了他,然后跟他上了床。

  如果直接放安眠药,让荣凌不省人事,做不做爱还是可以看得出来的,哪有一个醉死的人会和女人发生关系。

  所以,郑娆就在酒里面加了一种能让人身体无力的药,避免荣凌失控,伤到肚子里的孩子。再加上酒精的刺激,和郑娆刻意的撩拨,荣凌将郑娆身上压着做了一次。

  第二天醒来,荣凌的酒醒了大半,郑娆躺在他的身边,长长的睫毛扑簌着,好像是两把小扇子。

  他吻了吻郑娆的眉心,说:“我会负责的。”

  郑娆的心微微动了一下。

  如果是放在以往,还没有和赵林量在一起之前,郑娆听见这样的话,一定会喜欢上荣凌的,因为以往她睡的,全都是客人,全都是为了找乐子的交易,而现在,荣凌是第一个在睡了她之后,说出“我会负责的”这样话的人。

  然后,自然而然的,郑娆开始用心计重新接触杜佳茵,甚至和荣凌办了婚宴。

  但是,郑娆却因为身份证找不到了,没有和荣凌领证。

  郑娆说:“我现在就去补办,一般三个月以后才会办好,到时候我们再去民政局。”

  其实,以荣家的势力,别说身份证没有了需要补办,当天办当天就能办好,甚至,就算是不用身份证,也能登记结婚。

  但是,荣凌没有说出来。

  虽然,他能看得出来,其实郑娆心里是有别人的。

  三周之后,郑娆去了一次医院,买通了一个妇科的医生,然后开了一个胎儿四周的检验单子,然后拿给荣凌。

  荣凌一下子睁大了眼睛,眼睛里的惊喜真的是溢于言表。

  郑娆说:“我有了你的孩子。”

  荣凌一下子抱住了郑娆,说:“谢谢你,娆娆。”

  时隔五年,原来,真的可以在原地等的。

  直到,荣凌的一个在医院的朋友,告诉了荣凌,关于郑娆买通医生的事情,荣凌就去了一趟医院,从这个被郑娆买通的妇科医生手里,拿到了一份真正的检验报告单。

  郑娆肚子里的孩子,不是四周,而是将近两个月了。

  那么说,在那一夜之前,在荣凌和郑娆做爱的那一夜之前,郑娆就已经有了孩子。

  这一刻,荣凌真的是怒了,他喝了很多酒。

  半夜三更才回到家里,他将郑娆从床上拖下来,说:“去打掉!去把孩子打掉!”

  郑娆不明所以:“为什么?这是你的孩子啊!”

  荣凌冷笑了一声:“我的孩子?哈哈,这个孩子我不想要了,去打掉!”

  这是荣凌喝醉了酒所说的话,第二天,荣凌却没有忘掉,只不过用了完全不一样的一种方式,说了出来。

  他说:“我找了庙里的高僧,给咱们孩子算了一卦,说你和我的这一胎不保,大约在两个月的时候就会流掉,性命堪忧。”

  其实,郑娆已经猜到了,但是依旧装作不知道,问:“那要怎么办?”

  荣凌说:“去打掉吧。”

  荣凌的这句话,让郑娆想起来在监狱里,赵林量最后给她说的那一句话,也是一句——“去打掉吧。”

  去打掉吧。

  郑娆点了点头,说:“好。”

  在打掉孩子的时候,郑娆只是局部麻醉,能够感受到机器在体内翻搅的感觉,她流下了眼泪。

  最终,还是没有能保住赵林量的孩子。

  但是,说真的,一个孩子,如果连自己的亲生父亲都不能得到祝福,那么又怎么会长久呢?

  在流产手术之后,郑娆有了半个月的抑郁期,然后荣凌就推掉了公司里的所有事情,陪着郑娆去各个旅游景点去散心。

  直到,郑娆真的接纳了她,或者说,他以为郑娆接纳了他。

  郑娆又怀了孕。

  这一次,是荣凌陪着郑娆去医院做检查的,在知道了结果之后,抱起郑娆,好像一个孩子一样,在地上转了好几圈。

  “娆娆,我要当爸爸了。”

  郑娆在荣凌的脸上,真的看到了开心,是真的开心,那种能够感染别人的开心。

  在感受到荣凌的开心的同时,她又怀有一丝的愧疚,是真的愧疚,对赵林量的愧疚,浴室,这种愧疚,都转化为报仇,和对杜佳茵的恨意。

  现在的杜佳茵,有一个特别疼爱的儿子,有一个很好的老公,郑娆只要是看见她,脑海里就会浮现出赵林量看他的最后一眼。

  如果不是她,如果不是她,他们绝对不会是现在的这个样子!

  一定不是!

  所以,她找到了原来在云南的一些跟着赵林量的人,在杜佳茵在X市的时候,下了手。

  郑娆狠心地想,是你让我没了孩子,你也别想要你的孩子!

  她的仇恨,逐渐转移到孩子身上。

  先是杜佳茵肚子里的女儿,又因为她的女儿早产得救,转向了雪糕。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荣家的老太太检查出了癌症晚期,需要骨髓移植,先是近亲去做了骨髓的匹配,郑娆也去了,她是唯一一个匹配上的人。

  然后,郑娆就好像是上宾一样被保护了起来。

  郑娆只想冷笑,真的是嘘寒问暖大不一样,刚开始她来找荣凌的时候,几乎是要被乱棍打出来的野女人,要不是荣凌护着,说不定已经被遣送出国了。

  现在,有了荣家人的保护,她就更加的肆无忌惮了,趁着不注意的时候,她绑架走了雪糕。

  甚至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完全扭曲了。

  每当听见杜佳茵在电话里冲她吼,要自己的孩子的时候,郑娆的心里都充斥着一种恶意的快感。

  让你也尝尝,孩子终于离开的滋味!

  她几次想让人堆雪糕下毒手,但是看到照片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就抚着自己的肚子,终究是上一辈的恩怨,何必连累到孩子呢。

  终究,没有舍得下手,只是一味的恐吓着。

  一个下午,郑娆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从云南打来的。

  当时在离开云南之前,郑娆曾经拜托了一个兄弟,有什么事情,一定要及时的通知自己。

  这一次,是这个赵林量的兄弟,第一次通知郑娆,唯一一次通知郑娆,也是最后一次通知郑娆。

  电话里,那个人说:“量哥死了。”

  啪的一下,郑娆的手机摔在了地上,她完全僵在了原地,一动不动。

  隔了许久,她才捡起手机,手机仍然显示正在通话中,她把手机放在耳边,说:“他……死了?”

  对方说:“是的,娆姐,量哥死了,他有一封遗言的信,说是给你的。”

  “你……给我寄过来吧。”

  郑娆听着自己的声音,好像已经不是自己的声音了,沙哑,难耐,好像是从另外一个时空里传递过来的声音。

  当天,郑娆就收到了赵林量的这封遗言。

  这封信,是用牛皮信封装着的,没有封口,反正从监狱里拿出来的物件,都是要经过狱警筛查的,想必这封信也是被无数个人看过的。

  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薄薄的稿纸,字迹不多,只有三行字。

  第一行:郑娆。

  第二行:就算是我死了,你也是我的人。女序帅血。

  第三行落款:你的男人。

  这一刻,郑娆哭了,眼泪滂沱。

  在监狱里,赵林量所说的什么忘了他,说什么让她去打掉自己的孩子,根本全都是假的,他根本就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伟大,他为了郑娆顶了罪,这辈子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就要老死在监狱里了,却要眼睁睁看着自己爱的女人嫁给别人,然后给别的男人生孩子,不可能!他没有那么伟大无私!

  爱情,都是自私的。

  这一次郑娆出去,没有戴墨镜和围巾,她在出门之前,给荣凌发了一条信息:“荣凌,我肚子里的两个孩子,都不是你的,我骗了你。”

  然后,在过马路的时候,车子撞过来的时候,她本可以躲,但是她没有躲。

  猛的撞击,她的小腹疼了一下,体内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一点一点流失掉,但是她的心却轻松了。

  眼前,浮现出赵林量的脸,眉毛被削掉了一块,眼神邪气,露出痞痞的笑。

  郑娆笑了笑,说:“量哥,我来找你了。”

  ………………

  两年后,不吭不响的,郑娆在病床上终于没有了呼吸,一点声音都没有,直到下班的时候,医生来查房,才察觉到,直到这个病床上的人是荣家的贵客,急忙就给荣凌打了电话。

  接到医生电话的时候,荣凌在会议室里开会,只是略微停顿了十秒钟,然后说:“接着说那个招标案。”

  但是,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眼角有一滴眼泪滑了下来,滴在手背上,被烫了一下。

  荣凌看着躺在病床上的郑娆,苦笑了一下,原来,爱情真的不能早一点,不能晚一点,要不然就是一辈子。

  在收拾郑娆遗物的时候,他找到了一张昔日他和郑娆合照的照片,翻过来,背面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荣凌需要郑娆对她说很多话,却唯独不是这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