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全靠我在死撑

  此时此刻,我因为和李峥科打架满脸通红,头发乱七八糟地竖着,身上的衣服和团的皱皱巴巴。气喘吁吁地喘着粗气。

  最糟糕的场景不过如此。

  偏偏这种最糟糕的样子还被最喜欢的人看到了。

  陆景重带着一个黑色口罩,看到我的那一刻眼睛一眯,转身就向电梯走过去。

  “哎陆景重,他就是我一个家教的学生!”我向前猛追了几步,电梯门缓缓关上,我什么也没有顾得上,电梯门还剩下一半的时候,什么都没想就往里喘,里面陆景重瞳孔一紧,胳膊伸过来替我挡开了电梯门,然后猛的按下开门,一把拽住我:“杜佳茵,你活腻了是不是?”

  陆景重说话的语气很冲。不过我想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刚才在房间门口看见我和李峥科扭在一起。

  我一下子抱住陆景重的腰,仰着头看他,眼睛弯起来,笑的特别傻。

  电梯门关上,我抱着陆景重的腰不撒手,一直到酒店大堂一楼,外面有一对情侣十分尴尬地站在电梯门外,我才松开了手。团在贞才。

  找的酒店本就是距离陆景重公寓不算远,只有一个路口,我在陆景重身后跟着,低头踩着他的影子往前走。忽然,他停住了脚步,我猝不及防撞上了他的后背。

  路灯下,陆景重忽然扯下了口罩,脸色有点阴沉:“杜佳茵你够了没?!”

  “没有!”我仰着脸,“你不让我跟着我偏跟着!”

  陆景重看起来很疲惫的样子。揉了揉眉心。声音忽然轻了下来:“我们是过去式了,真的,这样对谁都好。”

  我右手握紧了拳:“我不信!你现在说的话我都不信!”

  陆景重眼光一闪,忽然笑了:“不信么?那就证明给我看。”

  其实,陆景重这句话是有语病的,与我的问题完全不搭,但是他这句话偏偏就这么说出来了,我当时一点都没有反应,但是后来,等到我在他的加了密的日记里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不仅仅是对我说的,还是对他自己说的。

  我跟着陆景重一直到楼下。他上楼的时候,转过来看了我一眼,我停下了脚步,没有再跟上去了。

  我知道,如果现在我执意跟着他上去,他也会开门让我进去,给我留一间房。

  课室,我选择了在楼下等。

  我抿着唇笑了笑,说真的,陆毛毛,你能跟我和李峥科到附近的酒店,我就不信,你心里没我。

  所以,该当狗皮膏药的时候,就一定要当狗皮膏药,但是该装可怜的时候,就一定要可怜,就比如说现在,我看了一眼时间,凌晨三点,我在楼下等,我知道陆景重在楼上,也睡不着。

  我坐在台阶上,抬头看着楼层中唯一还亮着的灯,陆毛毛,我等你投降。

  这个晚上,有了中途李峥科的一出闹剧,结尾并没有什么不同。

  我依旧在陆景重楼下,等到天亮,看到天色一抹一抹地亮起来,细碎的光围着流黄一样点染着晨曦。

  等到太阳完全升上天空的时候,一辆车缓缓地驶过来,在楼前停下,高明从里面下来,看见我的时候略微一顿,有点惊诧:“你是刚来还是等了一夜?”

  估计是一个晚上没有喝水的问题,嗓子有一些黯哑:“一夜。”

  高明抽了抽嘴角:“你真……”

  真什么,高明没有说完,就上了楼。

  不过我觉得我可以替他补充完整……真蠢,真傻,真无药可救。

  高明上了楼不过一会儿,就跟着陆景重下来了,陆景重今天穿的很干净,内搭一件白色衬衫,一件卡其色的翻领外套,因为带着遮住半张脸的墨镜,所以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神。

  我拍拍屁股上的灰,站起身来,腿脚因为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向前走了一个踉跄,叫道:“陆景重!”

  他好像没有看到我一样,也没有听到我,直接坐上驾驶位,一个十分漂亮的甩尾,干净利落的好像他这个人一样。

  虽然明明知道这样的结果,还是心里难受的要命。

  我揉了揉蹲下来揉了揉发麻的脚踝,站起身看见高明仍然站在台阶上,耸了耸肩:“你怎么不走?”

  高明走下台阶:“留下来善后。”

  高明带着我去吃了一顿中式早餐,喝了一些热粥暖了暖身,然后打包了一份粥和小笼包带走。

  我看着灌汤的小笼包,脑补陆景重捏着小笼包吃的满嘴流油就不自禁笑了出来。

  从早餐店出来,我对高明说了一声“拜拜”,就又向公寓里走去。

  高明叫住我:“你又去哪?”

  “去楼下等陆景重回来。”

  高明让我站住先不要动,似乎是打了一个电话,然后丢给我一个地址,说:“你打车去这个地址。”

  我眼睛亮了亮。

  高明说:“先步行,走到中央公园,从中间穿过去,到另外一条路上再打车。”

  “为什么?”

  “甩掉一些尾巴。”高明笑的高深莫测,“到地方见。”

  虽然是狐疑,但是我依旧是按照高明所说的话,不过先去旁边的酒店去找了一趟李峥科,因为昨天拖着他进房间,后来因为陆景重的忽然到来,我把包忘在他房间里了。

  到了酒店,我先问了前台,前台说一早就退房走了,然后从柜台下面拿出来一个包:“这个是让我转交给你的,还有退房的押金,你在这里签下字。”

  我从包里翻出手机,想要给李峥科打个电话,看看是不是去上学了,昨天晚上走得急,也没有顾得上他。

  结果打开手机,就发现有一条备忘录的留言。

  ——先走了。

  看样子是李峥科在我手机上留言的,我手机上一般都不设密码锁,只是滑屏解锁,所以很好打开。

  以前雪儿还问我不设锁多不安全,我心想着手机里也没有什么重要机密见不得人的事情,有什么不安全的。

  出了酒店,我按照高明所说的,沿着这条大路直走,走了半个多小时走到中央公园,从里面穿过,路过摩天轮的时候,我停顿了一下脚步。

  我在心里想,如果,如果这一次能等到陆毛毛,等到我生日的时候,就来坐一次摩天轮。

  高明给我的那个地址很偏,车窗外,从林立的高楼大厦,到郊外的富人区,再到城乡结合部,有一瞬间,我都觉得这条路,陆景重给的这个目的地,永远开没有尽头。

  司机说到了的时候,我有点愣神,付了车钱。

  出租车开走,扬起地面上一层细细的沙子,像是大货车运货洒在地面上的,路两边是大片的田地,在远处是村子,高低不一致的楼房,有的贴了白色的砖瓦瓷砖,有的只是用水泥砌了砌。

  一辆面包车从路面上刷的一下驶过,扬了我一脸的风沙。

  我从大马路上跳下去,拿出手机来想要给陆景重打电话,手机在拨通了之后就显示着电量不足,这一次,我锲而不舍地打了两个电话,终于等来了陆景重的一条短信,只有一句话,三个字——“不要动。”

  在这里不要动么?

  我抬头看了一眼有点刺眼的阳光,如果陆景重你说了,不要我动,那我就不动。

  我拿出手机给陆景重回了一条短信:我听你的。

  我回复了这四个字,忽然手指一顿,脑子里想起来周峪森经常的一句话:唐卡说了,我听他的。

  其实,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是病态的,不管是不是承认。

  我曾经对唐卡说,周峪森是病态的,但是我呢?又何尝不是。

  从昨天晚上,我就开始了等待。

  等陆景重给我一个回答,等这个我从三年前就认定了的人。

  手机快没电了,我也不敢用,只好抱着腿坐下来,捡起地上的树枝随意地刮着地面上的土块。

  就算是这样,在我地十五次点亮手机屏幕看是不是错过了陆景重的电话或者短信,手机电量彻底消耗光自动关机了。

  最后那一秒,我看了一眼时间,是十一点十三分。

  上午的天气还是不错,等到又过了不知道多久,隐隐能闻到从低矮的平房里飘出来的阵阵饭菜香味,我估摸着已经过了中午了。

  天色有点暗了下来,太阳已经完全收了阳光,不过就是几分钟的事儿,风云变幻,广袤的天幕阴沉着,远方天空挂着的云絮,好像破烂的黑心棉一样,刚刚过了正午的天气,竟然在这么一小会儿就阴沉的仿佛进了黄昏。

  “要下雨了。”

  我刚刚喃喃了这一句话,天空中的雨点就噼里啪啦地打了下来,混着一股泥沙尘土的味道,我站起来,顶着包就要向村子里跑去。

  但是跑了两步就又停了下来。

  陆景重告诉我不要动的。

  如果我现在走了,陆景重来了要去哪里找我?万一我错过了怎么办?该死的手机又没电了。

  所以,我没有跑。

  这个时候有点起风,雨滴伴随着田地里席卷而起的泥沙,我觉得身上湿哒哒的衣服,好像是裹尸布一样黏腻在身上。

  我闭紧了嘴巴,看着来往已经亮起车灯的车,特别注意后面的车牌号。

  以前我想过,被雨淋是一件很爽的事情,偶尔脑子不清醒的时候,可以淋淋雨,换换脑子,但是,那真的只局限于城市里局限于男方,在北方,这种伴随着沙尘暴的天气里,一张嘴都是一口沙子。

  从今天早上头就有点沉,现在脑子里更是像是抹了浆糊似的,我索性坐在路边,用手撑着下巴,看着路上的车。

  我怕自己困的睡过去,就猛掐自己的大腿,对自己说:“再等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如果陆景重还不来,那我就走。

  其实,这个时间的限定点,就是我自己对自己说的,因为我手边并没有刻意计时的工具,直到远处的小教堂敲响了钟声,我数了数,一共响了十六下,已经下午四点了。

  雨渐渐地停了,像这种雨,来得快,去的也快,雨停了没有一会儿,天色就重新亮了起来,阳光拨开乌云的面纱露了出来。

  一切好像都没有什么改变,唯独我,现在满身湿哒哒的,衣服外面全都是泥泞,头发沾了贴在脸颊上,手指抹一把脸到脖子,全都是涩涩的感觉。

  我真的觉得,是不是自己太过固执了,又太过自信了,自信的有一些偏执了。

  如果到现在这种地步,我还在坚持,那么就真的是无谓的坚持了。

  毫无结果。

  我把头埋在两腿之间,很久很久,用手指抹去了干在嘴唇上的沙土。

  陆毛毛,我现在倒数五十下,如果五十下,你还没有来,我就走,你不要后悔。

  “五十,四十九,四十八……”

  我撑着地面站起来,刚刚站起来有点低血糖,头猛的晕了一下,一下子又跌跪在地上,稳了稳心神,才又站起来。

  “……十、九、八、七……三、二、一。”

  我长呼了一口气。

  陆毛毛,你我之间本无缘分,全靠我在死撑。

  现在,我撑不下去了,我打算放弃了。

  抬头转身的那一刻,不远处前面,一辆飞速行驶的车猛的刹车,因为车速太快,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剧烈的嘶鸣,车向前滑了半米才生生刹住。

  只不过,车门没有打开,也没有人走下来。

  我却笑了起来。

  因为我看到了这辆车的车牌是——GHV788。

  我赢了。

  …………

  我上了车,陆景重直接扔给我一个纸袋,把座椅按平了,让我到后座去换衣服,升起了挡板。

  我也怕现在满是雨水污泥的衣服给陆景重的车上弄脏,一升起挡板就把外套裤子都脱掉了,把纸袋里的衣服拿出来一看,有点窘了,这是一件男士衬衫和西装裤,不过,让我更窘的是,在纸袋最里面,竟然是一套内衣裤……大红色的。

  我敲了敲挡板:“陆毛毛,又不是我本命年啊,这么艳干什么?”

  陆景重没有回答,下一秒直接升起了挡板,我赶紧往下缩了缩脖子,从后视镜里,对上陆景重眼睛里满满的调笑。

  我直接伸手掐了一把陆景重的脸,趁着他还没有反身过来,缩回来蹲在座椅前面,扯掉了湿哒哒的内衣直接扔到前面的驾驶位上,故意躲开陆景重的视线。

  不过,前面的陆景重并没有反应。

  我耸了耸肩,换上陆景重买给我的红色的内衣裤,罩上那一件白色的男士衬衫。

  不像是新的,不过洗的很干净,上面还有洗衣皂的味道,淡淡的烟草味道,我想到这有可能是陆景重的衬衫,就忽然很开心。

  不过,外面白色衬衫里面红色内衣,实在是太明显了,我站起来,对着车前的后视镜照了照,完全就跟透视装一个样。

  忽然,陆景重猛的踩了刹车,我一个没有站稳晃悠了两下,一下子栽倒在后车座上,下一秒,陆景重就放倒了车座从前面扑过来压在我身上,一条腿横在我双腿间,低头在我锁骨上咬了一口,倒是不轻不重,我咯咯地一下子就笑了出来。

  陆景重捏住我的鼻子,然后堵住我的唇就是一个深吻,在我感觉到肺里的空气越来越少,实在是喘不过来气的时候,陆景重就向我口中渡一口气,然后再碾磨加深这个吻,再向我口中渡一口气。

  如此反复了两次,他松开我的唇的时候,我不仅感觉到唇瓣火辣辣的,感觉心脏嘭嘭嘭地剧烈跳动,好像就冲破胸腔跳出来一样。

  我动了动唇,没有出声音。

  陆景重挑眉:“你想说什么?”

  我笑道:“陆毛毛你真是个妖精。”

  陆景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