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听说会挨罚,孩子们又安静下来,互相打量,维持着古怪的沉寂气氛,隐隐还带着点恐惧。
只有开门的姑娘毫不在意。她是这里唯一的女孩子,也是看上去最体面的一个,穿着一身红配绿疑似扭秧歌大队队服却难得干净整洁的裙子,正是十一二岁青春年华,不经意的动作也带着勃勃生机,引得李汶心不在焉,总是偷偷摸摸有几分猥琐的瞄她。
“我爹什么时候回来?”女孩问道。
“快了快了。”李汶说,“这次的对象有点棘手。”
“哎呀,那他没受伤吧?”
“大小姐放心,魂灯好好的。”
女孩于是松了一口气,和众人一起等待。
温勉从容的找块干净地面坐下来,牢记自己要维持住高逼格人设,在一堆凄凄惨惨戚戚的小萝卜头里争取做最出淤泥而不染的那一个。然而,这对于任何一个滚得满身都是泥巴的人来说,都是个值得挑战的项目。
他琢磨着一会儿要是没别的事了就去洗个澡。
系统成功把一个街头流浪儿逼得有了一点洁癖。
他周围空空荡荡,没人愿意坐过来搭话。因为他来的晚,身份不明,还最得师父喜欢,就连一起出去偷东西都是手气最好的那个。正常家庭里提到别人家的孩子顶多把自家的揍一顿,而在这种阳光找不进来的阴暗角落,温勉成功把其他人衬托成了随时可以被弄死的残次品。
嫉妒滋生的仇恨和怨毒不在少数。
不过温勉没工夫在意别人怎么看他。他端端正正的坐在众多从暗中投过来的视线中间,疑似闭目冥想,实则对着系统界面发愁。
他脑内一个蓝汪汪的屏幕,上面第一行写了一溜大字:【宿主:温勉(暂用名狗蛋)】
……狗蛋这两个字真是太操蛋了,看一遍就呕出一口老血。虽然按照他们师父那鬼畜的起名风格,在座的每一位都免不了多一个富含乡土气息的外号,但是温勉不愧是自带主角光环的男人,就连起名都格外受到偏爱。
虽然他失忆了,但是如果一定要在这两个名字里选一个,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正常的那个。
屏幕上姓名下面是一堆个人简介。
【年龄:8岁
身高:1.1米
体重:19.6千克
状况:营养不良/饥饿/失忆/母胎单身
境界: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
所在地:蓉城(南陆)
所属门派:无
当前门派成员:无
当前阵营:混乱邪恶
反派值:-7459(惩罚倒计时:7月12天)
主线任务:未开启
支线任务:未开启】
算了,还是不要自我折磨,在‘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这灵魂三问之间纠结了。
人总是要朝前看的。
就算过去一片空白。
温勉并不是一个从小生长在贫民窟的孤儿。
当初他刚失忆被人捡到的时候,哪怕年纪小,洗干净往那里一站,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脸蛋白净,皮肤细嫩,一看就是富裕人家养出来的小公子,以至于看到他的人纷纷猜测,这是遭遇了什么变故才沦落到这个地步。
蓉城地处边疆,偏僻且贫穷。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城里人大多是各界的流民,还有混的不怎么样的魔修和妖修。这地方方圆千里都找不到一个有名望的正道修仙门派,天高皇帝远,统治者正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各个复杂的势力互相打来打去,贫民窟里看见残缺不全的尸体再正常不过了。
如果温勉是被人扔过来的,那么对方八成没想着让他活下去。
所以他从来不试图在自己尚且弱小的时候探寻可能隐藏着危机的过往。
而他刚在这边睁开眼睛的时候什么也不知道,如果不是遇见了他师父,可能就会从一个流浪儿长成一个缺胳膊少腿的乞丐,混的好了就能吃饱饭,混的不好就饿死在某个也许赶上了小冰河期的冬天。
温勉和这一群流浪儿的师父自称王富贵,几年前突然出现在蓉城,是个天赋异凛、差点混进下水沟子的魔修。
从起名风格上看,他没什么文化又中二病晚期,有一次当着温勉的面自称是天魔转世,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当初年少且天真的温勉直言问道:“既然您那么厉害,为什么会出现在贫民窟里?”
王富贵看着他冷笑一声:“你又知道些什么?以有心算无心,再强大的力量能挡住四面八方而来的阴谋诡计么?”
而温勉因为那时尚还不晓得祸从口出的道理,接下来整整三日被关在屋子里,连水都没能喝上一口,差点就英年早逝,让本文就此完结。
系统把王富贵归类到‘可以给主角提供经验值的阶段小boss’,因为王富贵难得有一副与其名不相符的好相貌,属于出镜之后可以看脸圈粉的那一档位。而且他也乐意给自己提高逼格,经常穿个破袍子每天做遗世独立状思考人生。
身为一个正经的、手里沾满血腥的魔修,三魂七魄对于他而言仿佛生命里的快乐源泉,每天必须分出几个时辰外出寻找“狩猎”对象。这也就是被他圈养着的一群孩子们出去打秋风准备向师父上供的时候。
五个月过去,温勉早就不再是过去那个在瓢泼大雨中和自己的师父初次见面时,差点沦落为对方口粮的小可怜了。
至少现在,他已经学会了短暂的忍耐。在系统的要求和必须要去偷窃求生这两条内容相冲突时,他尝试着左右逢源,尝试着迂回前进,尝试着在这个揭露出残酷一面的世界里握住那一丁点生机。
他觉悟的够早,所以得以存活下来,成为一个毫不掩饰自己邪恶阵营的魔修的第二十八个挂名弟子,每天上交自己非正义手段得来的钱财,换一顿饱饭和一本不知所云的秘籍,或者在师父心情好的时候和他学认几个字。
李汶是王富贵最早收的弟子,也是唯一一个入室弟子,基本脱离了被敬爱的师尊心情不好时一刀劈成四瓣的可能。
他天赋不高,又心思不在修炼上,只会唬人的小把戏,算术水平倒是不错,于是每天负责统计他师弟们的战利品。
魔修的女儿叫做王花花,和王富贵以及狗蛋这种名字出自同源,彰显出这位魔修高绝的文化水平。
王花花年纪小,正是好动的时候,平时又受到父亲的宠爱,此时左顾右盼摇曳生姿,每隔一会就要问一句:“我爹什么时候回来啊?”
李汶抱着他师父的魂灯,也一遍遍的回答:“快了快了。”
王富贵虽然过的落魄,但为人其实很谨慎。魂灯与他魂魄相连,灯芯一暗就说明他本体受伤,这帮契约相连的小孤儿就必须豁出命去为他挡死。
而这种联系是单向的,他受伤或者不幸逝世,魂灯会暗淡直至熄灭,但是反过来魂灯损坏他本人却不会有事,所以他才放心把这样的宝贝放在他大徒弟怀里。
花花又不甘寂寞的打量魂灯,却因为父亲的严令而不敢伸手去摸一摸。
“我爹怎么还不回来啊。”她又说,这次多了一句话,“我饿了。”
“快了快了马上回来了。”李汶也习惯了这位大小姐的性格,“师姐饿了的话,正好我们现在有点钱了,我打发他们去买点吃的。”
这个“他们”特指温勉。因为不是温勉针对谁,而是在座的各位没有一个指望得上,全是在这篇文里面活不过三章的废柴。
温勉接住了李汶扔过来的钱包,问:“你想吃什么?”
“随便。”花花小姐很知道民生疾苦。
准确的说她跟她父亲自出生起就没有一天安闲日子。她爹据说虎落平阳被犬欺,于是老虎崽子也习惯了东躲西藏吃不饱饭的生活,“给我来个馒头就好。”
“好。”温勉应了一声,趁机说道,“我去洗把手。”
他实在受不了这一身为了挡脸而特意滚上来的泥巴,宅院里平时干净的生活用水有定量。在李汶发表意见之前,温勉快步走到院子角落搭出来的窝棚下,借着前几日接到的、已经被太阳晒得暖洋洋的一桶雨水洗了个战斗澡。
条件限制,他随手拿半干不净的抹布擦干净水,穿上之前的衣服,把自己捯饬的好歹能看出人样之后才走出来,对王花花笑了笑:“不好意思,让师姐你久等了。”
“没有没有。”王花花小小年纪也懂得美丑了,沉迷温勉的美貌不可自拔,“你慢慢洗嘿嘿嘿。”
系统叮一声响起提示音:【外在形象评价D+(虽然还是脏兮兮,但是你至少是个好看的脏兮兮),获得王花花的花痴x1,反派Boss值+10。】
也不知道为什么身为反派预备役还要靠脸蛊惑小姑娘。
旁边的李汶顿时一阵不爽。
他心眼估计也就针尖那么大,温勉对他的每一分不敬以及夺走王花花的每一分注意,对他来说都跟死了爹妈一样难过。他神情阴冷的看着温勉的背影,呸了一声:“还真当自己是个大少爷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狗娘养的小杂种,早晚有一天……”
李汶话没说完,但狠毒之意溢于言表。周围的一群孩子噤若寒蝉,眼观鼻鼻观心,都当作没听见。
花花和温勉关系半好不坏,好感度多半取决于颜值。后者一往脸上摸泥巴,这位大小姐就敢当作自己没见过他。
她自小被她爹宠着,虽然过的苦却没受过委屈,所以性子里带了点难得的却不合时宜的天真,自然也就没人告诉她他们大师兄刚对着一个师弟连嘲带骂顺便判了死刑。
她趴在窗台上无所事事,盼的人除了她爹,又多了一个出去买饭的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