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赵清嶺那天刚踢完球。

 本来是想和朋友一起直接回家的,可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注意到这边看台架上好像有个人在哭。

 那人真的哭了好久好久——从他们开始踢比赛就坐那哭,他们加时赛都踢完了,还他妈没哭完!

 略微放心不下,最后走了过来。

 直到那抱着膝的少年抬起头,赵清嶺才发现,他们其实是认识的。

 “哎,你不是我们班的吗?那个程…”

 程什么来着?

 同班一整年,无奈程彻实在是太没有存在感了,赵清嶺甚至不是很确定他的名字。

 但即使如此,他还是在他身边坐下了,把刚买的水递给他。

 哭了那么久,应该缺水吧?

 结果对方却摇头,不肯收。

 “怎么了?遇着什么事情了?没事,来,跟副班长说说。”

 高中的时候,唐蜜是班长。赵清嶺因为成绩好,所以也挂了个副班的职。

 却很明显地被同班同学防备了——那黑框少年只慌乱地抹了眼泪,便低着头缩进壳里一言不发。赵清嶺又“喂”了几声,他也只埋头不理。

 赵清嶺想了想。

 “说起来,我之前几天好像看到过刘宇他们跟你在一起。”

 “你看起来跟他们也不像是一路人,该不会…是被欺负了吧?”

 他们所就读的这所高中,因为不少学生都是本市非常有钱有势人家的子弟,又喜欢带小弟招摇过市,以至于校园霸凌事件莫名严重。

 赵清嶺一直知道有这事,但从来没有太放在心上。

 毕竟,反正不会有人来欺负他——校霸和各路混混在霸凌别人的时候,都是要过秤权衡的。

 谁没背景可以任意欺凌、谁有背景根本惹不起,他们心里门清。

 以赵清嶺的家境,他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

 根本不会有哪个校霸混混那么不开眼,来主动招惹他。

 可像程彻这种明显没什么背景、又性格内向的,还真挺容易成为那帮败类的“猎物”的。

 …

 尽管在同班念书。

 但程彻在这天之前,从来没有跟赵清嶺说过一句话。

 倒也不是讨厌,只是没有交集。

 他当然知道,班上一直有那么个显眼的人。阳光帅气、笑容爽朗、家境优渥、成绩又好,成天身边都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超级受欢迎。

 但,这种事情…

 反正也与他无关。

 程彻的人生,有太多太多的事情要去操心、去疲于奔命、去拆东墙补西墙,因而完全没空再去关注或羡慕一位受上天眷顾的男同学。

 也不想…和他扯上任何关系。

 他想着,他只要低头不理,等这位有钱人家的大少爷觉得没趣,就会自己走了。

 却没想到,冷不防的,那人的手忽然伸了过来。

 “…”程彻整个人,瞬间触电一般,狠狠颤抖了一下。

 有钱人家的大少爷,突然跑来跟他说话也就算了,竟然还自顾自摸猫一样…开始撸他的后颈?

 还撸得那么自然、那么顺手!

 修长的指尖一下又一下蹭着他的发尾,仿佛他真的是他家的小黑猫一样!

 “你家住哪啊?”赵清嶺一边撸,一边问他“这样,明天早上我去找你一起上学吧?”

 “你放心,你跟我一块上学,以后绝对再也不会有人再敢动你了,不信我们试一次?”

 …声音很温柔,也足够真诚。

 程彻虽然依旧防备着。

 恍惚中也多少能意识到,这个人应该没有什么恶意。

 可是,可是,就算没有恶意,这个世界也根本没有温暖、没有希望、更没有转机。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可怜,更不喜欢被任何人碰触。

 明明是这么想的…

 可是为什么,掌心的温度贴着后颈,一下一下,直直流淌到了心底。

 他以前,从来没有被谁这样抚摸过。

 因而从来不知道,周身皮肤多年来一直渴望被碰触、被安抚,已经饥渴到了如此令人发指的地步。

 所以最后,程彻想要抵抗,却最终没撑住。

 自暴自弃一般,深深把头埋进了双膝里。偷偷放松了整个身体,任由赵清嶺随便把他当小猫撸了一遍又一遍。

 那是他升入高中后,破天荒第一次卸下了冷硬的防备。

 不仅和班上最受欢迎的男生说了话。

 最后,还喝光了赵清嶺拿给他的水。

 夕阳西下时,赵清嶺牵着他的手,把他从看台架上拽下去。

 操场的看台架,那时候正好对着西方。

 程彻恍恍惚惚,记得在酸痛的眼前,看到的就是一片美丽的、火烧般的红霞。

 …

 程彻高中时候的家,也同样坐落在老城区。

 最贫民区的贫民区,一个破平房。

 巧的是,那片贫民区不远处,也同样有一座小小的小公园。

 第二天早上,赵清嶺按照约定在公园门口等程彻一起上学。

 深秋的风景,银杏树下,少年穿着一件银灰色的大衣,围着黄色格子围巾,笑容灿烂。

 看到程彻,第一句先问他:“你吃早饭了吗?”

 说罢变戏法一样,就从口袋里掏出个热腾腾的饭团。

 程彻以前听同学八卦过的,赵清嶺那个大衣,一件要好几千块。这么贵的衣服,口袋里…居然被他大咧咧揣着个油乎乎的饭团?!

 可赵清嶺却似乎满不在乎,笑容超级开朗:“哎,你家这附近我还是第一次来,没想到美食超多啊。我刚才随便在早餐推车买了个紫米饭团,结果特别好吃,就给你带了一个。”

 “加了蛋和肠,真的特别好吃,赶紧的趁热!”

 盛情难却。

 程彻咬了一小口,果然特别好吃。

 当然好吃了,毕竟加了那么多料…对他来说已经可以说是超级豪华。反正换成他自己的话,肯定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买来吃的。

 小公园的另一头,停了赵清嶺的自行车。

 无级变速,在那个年代超级帅气,赵清嶺说:“上来。”

 程彻就人生中第一次,坐在了别人的自行车上。

 秋风飒飒。

 他抱着赵清嶺的腰,不明白。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男生?为了他不被欺负,特意绕路来接他上学,还买早餐给他。

 该不会…是在耍他吧?

 先对他好,然后再和那些混混头子一起嘲笑他的天真什么的?

 …

 可是,赵清嶺却从来没有耍过他。

 从那天以后,混混头子刘宇再在学校里看见程彻就扭头只当没看到,再也没敢堵过他、动过他。

 而从那天后,赵清嶺带哥们儿打球、出去玩、各种聚餐的场合,也都会捎带着喊程彻一声。

 赵清嶺高中时,零花钱巨多,多到没有限制。

 因而每次呼朋唤友出去吃饭,十之八九都是他请。

 除此之外,还特别喜欢随手送朋友东西。

 据说是因为太多人给他家送各种礼物,但送礼之前都不先问问,导致同款太多,放着也是浪费。

 在那个好多人都不富裕的年代,各种限量版的球衣、球鞋,赵清嶺随手就送哥们儿。

 高二的冬天,程彻也收到了一双赵清嶺送他的球鞋。

 他其实…真的、真的亟需这样一双鞋子。

 旧鞋子里面已经早就全破了,新的又根本买不起,正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有了这双新鞋,他即将面对的所有尴尬难堪,瞬间一笔勾销。

 可是,真的穿上之后,又一直非常不安。

 毕竟,这双鞋的价格实在太贵了。

 名牌限量版,很酷炫,穿出去好多男生都会羡慕偷看,像他这样的穷人…又怎么有脸收别人那么好的东西?

 “哎呀,行啦~~~咱们大家谁没收过嶺哥的东西啊!你就别多想了,你不要他堆在家里也是落灰嘛!”

 赵清嶺身边别的哥们儿,一个个冒出来洗脑他,表示说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事。

 以至于程彻渐渐地,也学会了昧着良心、压抑住心虚,偷偷享受赵清嶺对他的各种好。

 赵清嶺送给他的几只日本产签字笔特别好用,他用了整整两年,用它们写完了高考试卷。

 赵清嶺给他从英国带回来的衬衫、外套、裤子,他每天都穿。整整两年,几乎没有自己再花钱买过别的衣服。

 经常,赵清嶺还会拿超市的限时礼品券给他,求他在过期之前务必“帮”他用掉别浪费。

 程彻最后拿着那些礼品券,买了一直想买的锅碗瓢盆拖把酱料,又买了好多生活用品。

 连着给弟弟做了好几天的红烧肉,还破天荒给小家伙买了小生日蛋糕,至今都记得那孩子兴奋无比的笑脸。

 …

 那两年间,程彻始终算不上赵清嶺核心朋友圈的一员。

 赵清嶺的核心哥们,永远还是那些和他从小认识、差不多家境,能够一起讨论些程彻根本听不懂的东西哈哈大笑,一起去海岛度假、毕业一起出国的男生。

 但他两年间,程彻从赵清嶺那里收到的帮助、救赎和温暖回忆,真的自以为比任何人都多。

 或许对赵清嶺来说,那些不过只是随手给出的关照或施舍。

 送的时候没放在心上,送完更是转头就忘。

 可程彻不会忘,一点一滴都清楚记得。

 后来,毕业,分开了。

 程彻靠奖学金和打工读完了大学,顺利上了班。

 日复一日。某天,不期然的,却在网上看到了一张似曾相识的晚霞的图片。

 火红,璀璨。

 跟那天夕阳西下,他在学校看台架上看到的景致,一模一样。

 后来,他就拿它做了微信头像。

 那是他的人生中有过最绚烂的美好。短暂,但足够光彩夺目。

 虽然后来被赵清嶺大笑说是“最美不过夕阳红”

 但至少对他自己而言,每一次看到那片晚霞,都能满心暖意,很快振作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你橙橙昨天结局都写好了(虽然中间没写完),一、点、都、不、方(←_←)!

 (哈哈哈这篇bt bt的,应该有点小众,但好喜欢这篇(˙▽˙))

 还有,真不是我书名想改来改去,是不准欺负。现在这个很勉强,说不定以后还得被迫再改哈哈哈。